這幾天我在思考是否該進行十一奉獻的時候,有很多網友在底下發文,說捐給宗教也只是給某個團體花而已,到不如捐給真正需要錢的人,但是我的看法與你們略有不同!
舉例:在1970年代我們生在台灣,只要你肯努力敢拚,絕對能有一個很優渥的經濟條件,但是如果你生在大陸那就不同了,你可能付出100只能獲得10,而產生這種差距的主因就是制度,然而制度是人所創造出來的,人之所以能創造制度是因為人類能思考,而思考是建立在認知之上的,而宗教就是建立底層認知的邏輯!!!!
我們捐錢給宗教團體,其實不是捐給某個人或者某個群,我的捐的錢是讓這些宗教團體有資金去運轉發揚他們的思想,由正確思想建立起來的人群才能創造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