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不歡迎吵鬧小孩的牛肉麵店!!!

帶小孩用餐請照顧好,常常在外面餐館都有遇過爸媽在大吃小孩在大鬧的情景。

我如果是業者也會如此,要不然到時候去撞到甚麼東西又要叫商家賠償,每次不都是這樣?

chantelyang wrote:
我發現臉書發文那個媽...(恕刪)


請勿歧視外配........, :)
chantelyang wrote:我發現臉書發文那個媽媽....蠻是活在自

我贊同您說那個媽媽maybe 比較活在自己的象牙塔世界裡來,但是說是「外配」,這個有點貶抑的字眼,我認為不妥。況且,不一定外配都是這樣,外配離鄉背井拼命生活,但有必要趴著也中槍嗎?
那個太自我中心在以井窺天的媽媽才是自身該檢討的對象吧。
我想...
小孩在哭鬧應該把小孩帶離現場吧~

這是基本禮貌~

我也剛生完二寶~

如果要帶出門~

盡量選在小孩吃飽睡飽的狀態~

或者吃飽愛睡的狀態...

畢竟自己就無法忍受小孩哭鬧

沒理由要其他人忍受~

話說嬰兒我不敢保證..

但是1.2歲以上的小孩出門還會哭鬧

我想父母自己也要檢討!!!!!

純屬個人意見....

呆呆jey wrote:
我想...小孩在哭鬧...(恕刪)


一般來講
一歲半可以開始訓練
到兩歲應該是可以控制
頂多皮一點,遲緩一點,到兩歲半吧
所以中間會有陣痛期
在外面吃飯會有尷尬.丟臉.生氣.遭白眼等等的狀況
這個階段苦過以後就大致上海闊天空了
.
這是指有心要教好小孩的狀況而言啦
外配反而不會這麼放縱小孩

也不會看到公告這麼激動

應該是個被外公外婆慣壞的媽媽

單車逐夢 wrote:
如果一開始 , 店家是張貼 "請勿吵鬧 , 禁止奔跑 , 不要造成其他顧客或店家困擾" 的告知 , 而不是針對一個特定人物 , 會不會好一點 ?...(恕刪)


矯情

做作


哪裡比較好?


單車逐夢 wrote:
嬰兒哭鬧算嗎 ? 但是嬰兒真的很難控制 ! (我也同意父母可以暫時帶離小孩,等不吵再回到餐廳)

吵的定義是什麼 ? 難道這些父母就沒有上餐廳的權利 ?

很吵的三姑六婆 , 或是大笑大鬧的學生 , 我覺得才應該被制止 !...(恕刪)


我想你真的不知道

大部分人討厭的是

到處奔跑

而大人卻不管的“大人”

我想店家跟大部分人討厭的都是“不管自己小孩的大人”

也不知道你在鬼打牆什麼鬼

pooqoo wrote:
我贊同您說那個媽媽m...(恕刪)


外籍配偶=外配....這四個字有哪一個字有貶抑?????????
是我中文不好嗎???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