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奇狗 wrote:
當下真的覺得老天爺也希望我能趕快換iPhone4
可是他連讓我賣掉3GS的機會都不給我...
3Gs現在應該還可賣個一萬五,掉了心都痛死了!
我掉過二次手機,第一次是5130剛上市的年代。
一樣是搭公車由口袋滑落。
第二次是到吉野家買午餐,結餐完把同學剛買半年的T28放在桌上沒帶走!
害我把自己的T28給他!


波奇狗 wrote:
另一封居然是她...
"其實我那天有發現你在公車站躲著我..."
波奇狗 wrote:
到了家我就回她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妳...
因為我不知道你失約的原因...
我不知道你拒絕我的原因...
所以我只能選擇逃避..."
這就要請高手來回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