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上班 在湖口工業區撿到iphone一只

不會貴啦~好比他的身體麻...
你想想...你的視網膜被插破手術一定更貴
我住湖口工業區 我的IPHONE 4還在手上,好佳在

大大好心有好報,給你按個讚
個人覺得拉!~既然撿到貴重物品 應當就要立即拿去警察局 然後在PO文 比較恰當!~雖然樓主離警察局路程半小時,1小時 但我覺得這不是藉口~
將心比心吧 當如果你的東西遺失 也是希望好心人士 可以立即歸還吧!
沒有人有義務要負責這手機該怎麼來去,
樓主也只是po個訊息上來,
也說了會送警察局.
不管路程多久,他有心已經很讚了!
大推!
❤Enjoy Your Life❤
看了某些大大的回文,讓我發現,以後在路中間看到IPHONE還是別撿了吧~~。

感覺版大好心被雷親

法律有侵佔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基本上撿到東西還帶回家放
如果很不幸地在這期間被失主發現然後對方又有心提告
就算說自己沒有侵佔的意圖 (這「意圖」學問可大了..)
還是會招惹一連串麻煩
(光一直跑警局說明就很麻煩了~~)

這種高價的東西
要嘛就不要撿
要嘛就撿了直接送警局
(而且還撿一隻爛掉的
等一下失主還說是你弄爛的更麻煩)

另外
帶回家「真的」不好...


這不是什麼好心被雷親的問題
而是在做好事之餘
懂不懂得保護自己的問題





嗯 現在真的蠻後悔撿的



昨天晚上送到附近最近的新工派出所
警察看到螢幕裂掉 就說

"這爛東西你送過來幹嘛?"
"這幾天沒人來報案 你就自己保管吧"




我現在該怎麼辦?
酷喔
自己弄壞了還通報警察跟失主?
錢很多喔?
掉iphone的人如果會這樣想是沒邏輯吧

zxcv12340708 wrote:
嗯 現在真的蠻後悔撿...(恕刪)


有留紀錄在警局嗎?

如果撿到手機的人是我
我拿去警察局
警察叫我保管
但是「只有口說」「沒有憑據」
我會很不安心吔...



jackyiou wrote:
自己弄壞了還通報警察...(恕刪)


世界上沒有邏輯的人是很多的
看奇摩新聞「心情排行」中的「誇張」類就知道了...

zxcv12340708 wrote:
嗯 現在真的蠻後悔撿...(恕刪)


你是好人
我支持你
至少比撿到東西還要人補償的人高尚多了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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