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是一個新立的法案,施行不過多久怎麼就跑出那麼多解釋?問題一︰存證信是誰寫的?是樓主寫的嗎?不是吧,上面的姓名、地址是樓主自已填上去的?如果上面的資料不是樓主刻意收集填寫的,何來犯法?你敢寫我就敢公佈,誰知道是不是詐騙?個資法如同著作權法一樣,不是無限上綱的,你已經有妨礙我名譽之嫌,你都要恐嚇我了,莫非我還只能小聲的喊救命?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個資法的立法目的,在於個人隱私的「保護」,並不是個人資料的「保密」你自已都不保護自已的資料了,還想別人幫你?
danny0814 wrote:個資法是一個新立的法...(恕刪) 妨害秘密呀這位朋友可能没上過法院這種寫存證,大部份都是要以刑逼民,真要告的人會直接按鈴或上警局做三聯單過二三天後送偵查就會知道了。重點不是能不能告,或告不告得成,重點在告了之後會不會被誣告,如果不會被誣告,有了案,就可以試看看走和解,再者用假扣押程序逼對方,郭董就是常常用假扣押的方式(記得臧家宜一案嗎),逼對手,您的家產都被公開在陽光下了,一般人很難不軟化。這種案子,在檢老大那,不用二句話就被檢事官勸回了,去報個案,也會勸說算了,
danny0814 wrote:問題一︰存證信是誰寫的?是樓主寫的嗎?不是吧,上面的姓名、地址是樓主自已填上去的?如果上面的資料不是樓主刻意收集填寫的,何來犯法?你敢寫我就敢公佈,誰知道是不是詐騙?...(恕刪) 不是這樣解釋的, 我把我的住址寫給你, 不代表你就可以公開給不特定人觀閱喔.如果這麼簡單, 只要客戶提供個資給任一家公司, 就可以被無限制使用了, 那就不會有個資洩漏的問題了.
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不是這樣解釋的, 我把我的住址寫給你, 不代表你就可以公開給不特定人觀閱喔.如果這麼簡單, 只要客戶提供個資給任一家公司, 就可以被無限制使用了, 那就不會有個資洩漏的問題了...(恕刪) 確定?聽的霧殺殺的了!!!!
danny0814 wrote:是樓主寫的嗎?不是吧,上面的姓名、地址是樓主自已填上去的?如果上面的資料不是樓主刻意收集填寫的,何來犯法?你敢寫我就敢公佈,誰知道是不是詐騙? 重點是,人家是寄給樓主,資料理論上只有樓主知情,而樓主於網路上公開,若有心人士利用其資料進行詐騙之類的,那這要算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