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canon s100最近壞了,跟canon反應他們只負責修,但不保證不會壞, 但看網路上有很多人也是預到問題,短期內就修了三次, 可能我第一次遇到買到3c暇疵品,無法接受商家說,所有3C產品的暇疵品,都是負責保固期內維修,沒有其他處理方法....
我又再找一些法規,其實是有規範的,只是不知道拿這個跟這麼大的商家反應,他們是不是會理我...
有人有其他建議嗎?難到廠商的製造錯誤要我來承擔?
二、 送修修不好怎麼辦?可以要求換新嗎?
依民法359條及第364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或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因此當消費者送修多次卻修不好的時候,可依民法要求業者更換新品、退款或減少價款。
同時依民法356條規定「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再依同法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消費者買到商品後,應儘速檢查有無問題,若有問題應即刻通知業者處理,並在通知業者有問題後6個月內或交付商品後5年內行使前述的權利。
>>引用來源:
http://www.kmh.gov.tw/UpLoad/Honest/%E9%80%81%E4%BF%AE%E9%80%80%E8%B2%A8%E6%83%B9%E7%B3%BE%E7%B4%9B%20%E6%AF%8F3%E5%A4%A9%E5%B0%B11%E4%BA%BA%E7%94%B3%E8%A8%B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