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價屋網購的違法與不愉快經驗

就只說一件事,

你引的消保法是舊的了,
第19條前三項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行政院定的就是以下:
105年1月1日"實施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白說話沒七天猶豫期):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
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我記得電腦產品出售 有七天更換新品時間 並沒有像一般網路購物一樣 可以退錢.........

七天過後 就是跑維修程序了........
我也覺得高雄店服務態度差,
不過我去哪裡本就是貪便宜,
態度差就懶得跟他計較了。
這就是民主意識過了頭
我會開始慢慢習慣
無理也能變有理
Welcome to Taiwan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畢竟空 wrote:
這兩天在原價屋的網...(恕刪)


網拍真難做 退貨還要被凹運費 七天鑑賞期真的搞死商家

真可憐
個人網站 https://www.songmatin.com
看了前幾行就懶的看

傲客無誤~

無話可說
建議你告官
跟我講
我能怎樣....????


畢竟空 wrote:
這兩天在原價屋的網...(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嫌要收運費可以找別家買! 
難不成他收了運費還是比別家便宜嗎?


不然去自取就不用花運費!


....阿 忘了...你還你還準備用猶豫期歐....
那就不可能自取了....




要便宜還是要服務 自己衡量....


沒有客人穩贏的啦...


建議你自己開一間 叫 服務超好原X屋 
就找你的標準賣 一定會賺到股票上市的!








結論 各商家還是跟台灣客做生意比較好!


別跟X洲的做....不然會氣死
現在店員真難做,賣個電腦還要幫忙安裝RAM和SSD,一天才領多少錢

倒楣一點東西寄出去還要被告私自拆封客戶商品,更倒楣的是如果提供幫客戶拆筆電,一天拆幾十台,然後弄壞一台賠死

幫客戶換裝SSD,要不要重灌?重灌要不要花時間?

幫客戶裝RAM,要不要開機確認?阿開機只看BIOS RAM容量就好?不用燒機看穩定度?電腦初開機就要選語系註冊是要怎測試?
自備USB系統開機測試嗎?你有多付測試費嗎?

怎看都是奧客
第一點第二點可以說是奧客沒錯

第三點他可是站得住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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