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業務三更半夜打電話騷擾

難道你是傳說中的.. wrote:
別生氣欠銀行錢根本不...(恕刪)


在亂教人嗎-.-

不是不會怎樣 ..

只是被怎樣的時間點不會這麼早發生

錢沒按時繳 打電話沒接 接著就等著收存證信函

收集滿三封 就準備去法院

去完法院就準備被查封強制執行

要嘛自己去申請清算 (但這輩子不用指望在跟任何銀行有往來)

要嘛躲在山裡不要出來

躲個五年十年的 等到帳轉成呆帳後 債卷轉賣給民間催收公司..

然後..就真的要保佑不要被找出來 而且先確定這世上你已經沒有親人






貓老闆
車貸業務三更半夜打電話"騷擾"
何謂騷擾?從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黃育杉先生撰文摘出
至今現行綜多法令文意,關於「騷擾」定義的規範,尚不統一。惟多半認為,騷擾屬「言」或「行」,令受意之他人有嫌惡之感。
若是已經讓樓主的親朋好友有嫌惡之感,只要收集好證據按鈴提告應該是可以讓這車貸業務不再有類似行為

eddie1 wrote:
2014-08-04 04:38 by eddie1
你該不會也是讀法律的"那種"讀書人吧...
不過依據你所說的, 無法無理... 又不太像
代辦也是合法的一種商業行為, 凡事一體兩面, 你只形容他們是"賺這些類型"
但在某些情況下, 他們或許又真的能幫助到某些需要幫助的人(?)
但是不論如何, 這跟原PO的行為有何相關?!
如果你還有判斷的能力, 我想你應該看得出來原PO對法律本來就有一點了解(或誤解?)
他難道沒有做過一些風險評估?! 如果代辦的行為於法無據,
也有網友說了他應該收集證據後, 去玩他的法律遊戲, 而不是PO上來想取得同情!
又誰說要原PO去跟這些人借? 不是自己已經預設了一些後面要走的步數, 他會去找代辦借?
不想去付出代價, 只想著過快樂的日子.
別人都是傻子? 還是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
如果他有曾經想過, 那他就該想到這些事也是代價之一!
最後, 你還是沒回答我 - 他為什麼不接電話???


本人不是"法律人"

你們不能否認 台灣 是法治國家

自己要了解一些法律,因為法律是用來保護懂得用的人

民法本身也很多不合理...根本就不是講理的法...

法律修正的問題請去問立委豬公


我並沒有鼓吹欠錢不還這種行為

只是針對本文討債行為...所以別一直跳針

金融業本來就是賺這種人的錢

要賺良心錢早就倒了

所以才會形成這種惡性循環 不然卡債問題怎麼來的?



會欠錢還不出來的人,借的時候根本不會實際的想要怎麼還,這需要爬舊文再提出來講嗎?

如果不還他要承受的代價是信用破產 跑法院...等等的

承受法律禁止的行為,這不能說是代價.....鬼島之所以為鬼島 就是人民遵守的常常不是法律...

不然我反對政府施政可以不依法繳稅嗎?

你可以私訊原PO不接電話的原因,而不是問我好嗎



最後還是一句,不要一直跳針欠錢該還錢這種三歲小孩知道的事

這篇問的是欠錢該不該還嗎?????????????? 先幫幫你自己 多些邏輯能力吧














pilot1982 wrote:
本人不是"法律人"你...(恕刪)

我也實在搞不懂你的邏輯~

沒人說台灣不是法治的國家,但是台灣法律一直都是情理法並存,

這點你應該不會否認吧?!

你一直在扯法律法律,但是你卻是無限上鋼的在利用法律保護做錯事的人!

利用法律漏洞不還錢,然後還要主張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力,

我說了如果原po主張是對的,大可自行收集証據,依法處理;

而不是上來取暖!他能夠碰到你這樣的人,也算是他取暖成功了。。。

而我為什麼一直問 他為什麼不接電話,法律中有一個角色叫善意的什麼什麼。。。

今天原po不接電話,就已經代表了他不是善意的行為人(?)!

如果每次扯到法律時只說對自己有利的部份,這種行為很可恥!
嗯,跟我認識的一個人一模一樣,沒屁股還狂吃瀉藥,你可能還沒有遇到討債的照三餐去你工作的地方找你,這樣你現在就會覺得他們打電話斯文多了。
有因才有果...樓主想po文詢問這樣做對嗎,就跟網友們回問你"為什麼不接電話"是一樣的

業務是不該這樣造成別人的困擾,但這樣困擾也是因為原po本身的問題啊~

你為何不接電話?因為其他因素不方便接的話又為何不回電?

詢問廣大鄉民這樣對嗎之前請先照照鏡子問自己...

家人跟女友的困擾不都是你個人處理不當造成的嘛
你就接個電話不就沒事了
為什麼不接呢?

這就跟殺人被偷拍,

被告上法庭後,

還大聲嚷嚷偷拍可以當證據嗎?
1和潤跟代辦可能簽附買回條款
就是車主未依約繳款30或60 90
天之後代辦業者要拿現金來買回去
2代辦佣金獎金可能在遲延一段時間後被取消或停發
3跟錢無關的話 半夜沒有人會吃飽撐著打電話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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