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家裡不愉快的購車經驗

塞翁失馬 焉知非福

比上不足 比下有餘


這兩句話可以送給樓主

你以為你媽虧了, 誰曉得她其實是不是賺了?

也許你的肥單車體質健全, 頭好壯壯

也許你比半天的神單車, 體弱多病常常維修


不過只因為單肥了點就想解約... 真的是沒啥立場
未來有個人會需要你

sw_lin wrote:
星期二她才告訴我她訂了一台車子,我說不是說還在看嗎?怎麼馬上就訂了
她說那個業務員很勤勞,跑了很多趟,而且他也說不可能有比他更優惠的車價
所以我媽媽就直接簽約了。

該合約的內容不能說不合理,只是是一張肥單,因為大約貴了外面快三萬元
總價是原車價只減5000,然後送購車三寶+霧燈+加乙式限定險+50萬分期付款...(恕刪)



如果上面這段話真的是屬實......版主有機會扳回一城喔.......
"他也說不可能有比他更優惠的車價"....................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且業務員承認說過這句話.........去找一張更優惠的去要求他解約 or 用該更優惠的條件交車

因為這句話就有欺騙的瑕疵了.........
ps: 可以用更優惠的條件買車, 對你也沒損失了!
家中長輩買東西就不是這樣處理的!
到時買來大家心中都有芥蒂!
其實買來開的安心又安全!是無價的!!

看來樓主要好好彌補一下啦!!

sw_lin wrote:
該合約的內容不能說不合理,只是是一張肥單,因為大約貴了外面快三萬元
總價是原車價只減5000,然後送購車三寶+霧燈+加乙式限定險+50萬分期付款

小弟第一時間就是說服家母解約,
也就有了後續的這些動作..(恕刪)

既然付定金簽約了
就不要再去三心兩意的到處比價了
因為人比人氣死人
一定有比這更低的神單出現

所以既然定了
就快快樂樂等新車到來吧!
雖然我不知審閱期這個條文,但從一般的保護消費者的約定說,理論上應該是訂了合約之後的時間稱為審閱期,並不是簽合約再簽審閱期的合約,實際應該是簽了之後的天數稱為審閱期,過了才不可以退或賠訂金,若簽了與法律不合的合約,就算是賣身契也是不行的,因為違法,所以屬無效合約,為了五萬元花個鐘點費去問一下律師吧。我不是所以不用問我,我只是把看過的跟你說一下。


還有jh大大他說的沒錯,(他也說不可能有比他更優惠的車價),但你必須錄下他承認有說過這句話的証據,這樣的話才行。

sw_lin wrote:
大家好:小弟近日有一...(恕刪)


很久....很久以前.......「人言」為信。

現在要簽約有審閱期,簽了約要不算數的話,簽約的訂金還要拿回來。
請問這算什麼?!

買方獨贏條款?

買賣雙方你情我願才簽約,是吧!
你要毀約可以,訂金沒收,應該也合理吧!

別說簽約這麼重大的事了,就算只是要「簽名」,也要看清楚、想明白吧!
何況是「約」。

訂金拿的回來是福氣,拿不回來是剛好。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簽合約時真的要多看看,想一下以後,
我記得我以前看電視的時候,
有些人買車都會特別註明哪些原因之下他們不購買必須全額退費,
最屌的大概是,我要回家問神明xd (這只是藉口)
可是當下要是業務員願意接受這個合約就是一個保障。
so~ 保障自己的權利,是一切的根本。

juiao wrote:
雖然我不知審閱期這個...(恕刪)

審閱期是讓你在未簽約前能夠把契約條文或約定內容看清楚.是否有不合理或需要修正...等
而且是可以攜回審閱的.
但是大多數人沒這樣做.所以通常又會在契約上加一條:本契約確已攜回審閱....日等.

訂金怎給這麼高?? 1.2000好像也OK 就算毀約被沒收也不痛
車子付訂金上面有前輩覺的不合理
我倒覺的買車付訂是合理的
不付訂金,那車子如果運到銷售點,這時說不買
那這趟的運費找誰拿?
就算買的是早就到倉庫的車子
不付訂金,車子整理的漂漂亮亮的,這時不買
那整理的費用找誰拿?
(ps.車廠的倉庫很多都露天的,車子都很髒,交車前都要大整理)
不付訂金,貼上去的晴雨窗,換上的DVD...等特仕裝置,這時不買
那拆裝費用找誰拿?
所以買車子付訂金,我覺的還滿合理的

如果離交期還很遠,那好好跟當初的業務講,拿回來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如果交期很近了,甚至車都運到銷售點,那要拿回來的機會就不大
因為車廠這時退你錢,那車廠就要虧錢了
拿回來是幸運,拿不回來就當學了堂訂金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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