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qiang3416 wrote:以這個案例來說 對...(恕刪) 我之前就有寫,是精神賠償談不攏,從沒提到是工作損失。其它的賠償都已Ok。簡單的說對方理由是事發後有三個月的苦痛、復建及一些無形的損失。他請求這部份照他的薪水標準來計算精神賠償。雖然金額偏高,但聽起來好像要求的也合理。
重點是合不合理?每月薪資15萬(車禍受傷後是否完全無法上班?)精神損失?萬(痛覺怎麼轉換成新台幣)保險的精神就是填補損失想想看如果沒有保險的狀況下,對方提出的要求你願意出多少?這樣應該比較能夠了解合理金額是多少?
既然有保險, 那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吧!!法院也不用你去跑,保險公司自然要代勞!!但是有一點你必須要注意, 保險公司只負責民事賠償的部分,對於刑事責任就需由你自己承擔了!!所以建議你,如果造成對方有體傷的情事發生,那麼對於受害人的慰問及探視一定要做到,不然上法院之後的刑事責任就對你非常不利了!!
我也出過車禍,手、頭、眉共縫了12針,靭帶受的傷過了二十年還是有後遺症,不影響生活起居!不要說三個月,三天我都受不了!調解會牆壁有掛一個天平,講的是情、理、法三個字,大家猜猜哪個字在中間?法啦、你講你的情、我講我的理,如果沒有法來支撐永遠也擺不平!45萬精神慰撫金合理嗎?我覺得不合理,這麼痛苦的事至少也要100萬才夠?或許有人聽不下去了⋯對、沒有人願意受傷,就像我說的,三天我都受不了!但出來談就是要講行情,在沒有民事確定判決前,保險理賠當然參酌法律上之標準,只是很多受傷者都以為他是例外!前幾天有個朋友的朋友來請教車禍,人受傷、沒骨折、沒有住院,醫藥費不到一萬,我問她打算向對方請求多少?她說要40~50萬,還問我願不願意收費幫她處理,我一口回絕了她!一來朋友都知道我是義務幫忙不收費,二來這種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我不會做!其實我都說開多少都合理,因為沒有人想受傷換錢的,但要講行情嘛!超過200個討論,斗膽請教版主診斷書呢?是哪家醫院開的,醫生囑言為何?就算對方沒有給你診斷書,你總有看過吧?公佈出來讓大家看看吧⋯!專業不敢說⋯處理超過300件以上倒是事實!
診斷書提到有左胸左小腿左腕挫傷,門牙斷2顆,宜休養二週。精神賠償依身分地位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並無一定準則可依,我想最後還是會請法官判決。李倩容的判決賠71萬,請問大大是否知道精神賠償金額是多少呢?依你處理過的經驗,合理嗎?
~很擔心法院判傷害,要多付易科罰金的金額~所以敢問樓主到底是擔心有案底?還是因為不想負擔若被判過失傷害需自付3萬~6萬罰金?如果是後者,樓主自己不捨3萬~6萬的罰金,要保險公司多負擔30萬的理賠費用(不問是否合理,只因為非樓主負擔),我想對民事和解流程有一定了解的人,應該不會認同樓主的想法。而一半以上的流言,大多流於情緒或並未有相關經驗僅是習慣搧動與挑撥。其實80-90%的車禍案件皆不會走到判刑確定,因為訴訟曠日費時,而在越接近判決確定前,雙方訊息蒐集會越充分(即傷者可能會漸漸了解恐無法拿到他想要的金額),甚至有些法官會直接想當調人或暗示當事人你不和解我也是輕判,而民庭的金額會遠低於傷者的要求,自然傷者態度軟化而達成和解的目的。但請樓主了解,在斑馬線撞人的是你而非保險公司,刑法罰的是你的行為(即構成要件該當)而非因為保險公司不賠好嗎?請好好的與保險公司溝通並試著用最大的誠意取得傷者的諒解(這會影響你的刑度),而不是擺出受害者的姿態希望大家公審保險公司。
derwei wrote:診斷書提到有左胸左小腿左腕挫傷,門牙斷2顆,宜休養二週。……(恕刪) 樓主要不要一次寫完所有診斷?照目前健保局的規定來說,什麼樣的病就搭配幾天左右的住院天數(專有名詞叫「幾何平均住院天數」)超過這個住院天數後健保局就不會給醫院補助;然後醫院就會叫醫生寫報告書,萬一健保局還是不採用,就叫醫師幫病人買單「診斷書提到有左胸左小腿左腕挫傷,門牙斷2顆」,而且沒有骨折還要住8天!!!這樣叫一堆躺在急診等病房的人情何以堪?面對這樣的事,誰都不好受;我之前不幸兩台機車相撞,當初的事故三聯單有雙方的電話、住址而對方的兒子在電話中一直叫囂要找人來堵我家,我念在家裏年邁的父母,我也不敢賭這個風險(那幾晚夢到老爸老媽抱住我不讓我動,用他們的背擋住棍子……真的嚇到一身冷汗醒來),於是就花錢了事了真的,如果到後來錢可以擺平的話,不妨有個心理準備
來個最有建設的建議⋯如果版主這麼強烈認為對方請求的合理,那麼就先賠給對方,然後再回頭告保險公司(記得連利息一塊請求)!小弟舉雙手雙腳支持你(反正我又不用負責任)!至於告了之後,法官有沒有全判,記得回來和我們分享(祝您成功)!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後,有人認為保險公司沒有幫到忙的,或幫倒忙的⋯以後就真的不要保險,反正保了也沒用,小弟反而希望大眾都不要保險,大家也不會因為保險公司而受氣,花錢買罪受嗎…但是開車出門記得帶眼睛出門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