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版主一個親身經歷,之前父親車禍,警察有來處理,去警察局做完筆錄之後,警察就沒動作了,等了很久,結果就上警政署的信箱反應,沒多久,馬上有警政署的人打電話來確認狀況,再沒多久,當時的警察局馬上打電話來說明狀況,並變得很積極。這是切身的經驗,你可以去警政署網站反應,記得口氣要好一點,然後再加點好意的告知,就是難道一定要訴諸水果或數字才會重視民意嗎!!!我認同大部分的警察都很辛苦,但是總是有一兩個比較懶一點,或記性不好,或主動性不足的,那就要花點精神跟力氣去幫他一把,就讓他的長官上級來幫忙吧!!!有效哦!!! 供版主參考~~~
不唬不騙就不是2手車商了..反正賣了一台是一台..你不跟他吵他就賺到了..記得前兩年我朋友賣了他的4年 Accord 7 3.0 的給2手車商,當時他是四年車剛剛好破10萬km....2手車商跟他收35萬,隨即我就在y拍上面看到他再賣, 賣55萬.而里程數那邊他是寫6萬(還標明可以像原廠查證勒)不知道他用什麼方式可以更改原廠的里程登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26/today-north18.htm計程車改裝中古車/ 買到小黃車況不斷買中古車應找信用可靠業者,最好由專業人士陪同看車,圖中業者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游明金攝)〔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怎麼這樣?里程表才七萬多,實際卻跑廿多萬公里,之前還是計程車!」宜蘭縣政府接獲兩件申訴案,消費者買的中古車頻頻故障,事後才知都是計程車改裝出售,里程數被動手腳;不過,業者還是拒絕退款,只能透過訴訟解決。開不到一個月 頻頻故障廿四歲吳姓女子第一次買車,花了廿五萬元買了輛二00三年出廠的中古車,沒想到開不到一個月,傳動軸、避震器、方向盤與安全鎖等都出狀況,她到原廠調閱資料發現這輛車原本是當計程車用,耗損率高。另一位廿五歲賴姓男子也是首次買車,花了十九萬元買了二00一年的中古車,開不到三天,變速箱與引擎都出現問題,冷氣壓縮機也壞掉,一修再修都沒解決,他說,買車時,里程表已歸零,他問業者車子跑了幾公里,業者稱跑了七萬多,後來到原廠問,最後一次維修紀錄是三年前,當時就跑了廿幾萬公里,之前也是計程車。業者說契約寫明 只願保固兩名消費者都是在台北買的車,宜蘭縣政府消保官林錫忠接獲申訴,要求業者退款,林錫忠找來業者協商,業者稱契約很清楚寫著:「二手車行車里程只供參考,業者不負責保證里程正確性及該車瑕疪擔保責任。」因此不願退款,只允諾負責保固與維修。林錫忠認為,該契約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平等互惠與誠信原則,不具效力,業者應充份揭露車況資訊,像實際輛里程數與曾作計程車使用等都應告知消費者,將追究業者違反行政法規責任。但業者堅持契約已經寫很清楚,拒絕退還車款。林錫忠說,消費者只能透過法律訴訟解決,他並呼籲消費者簽訂任何契約都應謹慎,兩名年輕人都沒經驗,條約若有疑慮就不該簽,以免權益受損。-----------------------不要相信里程數高的車沒問題, 等你開了半年, 就慢慢要修大條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