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撞到並排停車的後照鏡, 理賠責任歸屬?!

先給他罰單,
然後用車體險修自己的車,
第三責任險修對方的車,
總之,
有保險好辦事,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把行車紀錄器給警察...開他個罰單...

撞到他是不對...但如果他沒違規並排停車的話...也不會去撞到他...

事出必有因...
所以我一直覺得“絕對路權制”很重要...
若對方違法在先,就應該負起大部份的責任,
但台灣似乎都是撞的那一方比較吃虧...
雖然撞的那一方也需要負一點責任(比如樓主太太沒算好距離),
但責任歸屬實在應該由違反路權的那一方承擔...
hwozi wrote:
所以我一直覺得“絕對路權制”很重要...
若對方違法在先,就應該負起大部份的責任,
但台灣似乎都是撞的那一方比較吃虧...
雖然撞的那一方也需要負一點責任(比如樓主太太沒算好距離),
但責任歸屬實在應該由違反路權的那一方承擔...


我是不知道你在哪一個國家待過
可是我在美東待了一陣子, 我很能理解路權的重要性..
但是在這一個案例中, 要用路權來將責任歸屬違規停車的,
就要舉證開車者沒有看到這台車, 這台車突然出現, 或是這是個彎道以合法速度下閃避不及..
如果是已經看到這台車了, 只因為他違規停車而撞上去, 抱歉, 不管哪個國家都一樣,
絕大部分的肇責就是在開車撞上去的...
不然如果我想換車, 看到誰開車違規我就撞上去就好了.

另外, 很多人都搞錯了, 台灣有個惡法,
只要肇事者自己有受傷, 對方沒有傷
就可以告對方. 這還會留案底!
來去逼對方賠錢.
這情形最多發生在機車和汽車的車禍.

這樣搞到錯方本應該要付大部分責任的可以免責.
反而對方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這也是我不支持重機上高速公路的原因,
除非這個惡法改掉.
我覺得就賠一賠吧

你們撞到他是事實呀 管他有沒有並排 他是停在那裡不動被你撞到的

賠錢剛好而己 ... 但如果他態度不佳 不爽的話可以去告發他並排停車 罰個600~1200也爽

講理的話是要賠啦...


至於不講理的話...當然是很有得花了.....但角色換過來 你也會想要叫對方賠吧..
請問原post文網友,現在處理的如何呢?謝謝!
不管今天法律上此類案件會怎麼判,小弟個人觀點還是認為因該要一碼歸一碼,違規停車就吃罰單,但撞到人的該賠的還是要賠,就算今天整條路都因為違停車輛而塞住完全不能過,正常人也會選擇停車等待,而不是撞開他吧,不然哪天有人想自殺或是那些想假車禍真詐財的人路上找違停的車亂撞就好了?
不過台灣有蠻多失智法官的(什麼亂78糟的判決都會有),有告有機會,記得以前南部有發生一件騎車撞路邊停車(車子在停車格裡,不過該路段沒有路燈)結果機車騎士死亡的案子,汽車車主好像就有被判刑還是罰錢的樣子,法官的理由是該車沒開駐車燈因不顯眼而導至機車撞上
車禍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在台中的費用是3000新台幣
當然你可舉發他並排,還是各退一步才是智舉
上面有人說這樣.有人說那樣...
我只能說.在台灣這總事件判決是沒有一定的.通常只要沒人傷亡.警方也都希望大事化小...
所以我建議..
等到對方來要錢時.跟他說.你有保留影片.如果給警方看他也是會被開單.畢竟他也有錯.所以如果3000你願意賠一半.看他意下如何....
不然就合解時直接在交通隊前相約合解....看情況直接做決定.
A-Qiang wrote:
我太太載著發燒的女兒...(恕刪)


針對你的狀況我的經驗談 :
1.撞壞人家的東西你就是要賠償 .
(違規與毀損不能把它直接連結在一起話 , 例如急煞車 , 轉彎路段後亂停-->看不清楚 )

2.碰撞後 , 即算車禍 . CALL 警察 :
A. 沒有移動車子 . 雙方妨害交通各一張罰單.
B. 破壞現場 , 責任很難釐清 .

3.已經口頭願負責 , 就應該負責 ! (法律有此項規範喔)
一般保險公司要肇事保戶不要先答應什麼條件就是這個用意



很多網友建議的也都是對的 . 但要上法院 OR 協調會玩 .

3500元 , 如果是我 ,直接賠償把事情解決就好了 .

如果你的車子被撞了 , 你會口氣會很好 ??? 會很客氣 ???


如果你有錢有閒 , 又想出一口氣 , 就把事情弄清楚 , 把影片給能公證的單位判斷結果吧 .
當然也許最後賠償少於 3500 (也可能會多於 3500) .

個人經驗給你參考 !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