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上車商似乎絲毫不覺得自己行為有錯

不做回應看來該為提告開始準備了

如有專業人事或了解適用法條的大神們賜教

有那些法條適用於本訴訟:

目前僅知道依照車商將尾款部份強行扣除車商索求的維修費用
此舉觸犯刑法第335條侵佔罪

對於車商索求高額維修費用和強行扣款的舉動關於這部份是否有適用法條因為我覺得這部份根本是虛構做假,!蓄意佯稱高額不合理維修費用刻意敲詐
smoky6996
選舉到了,各議員都有免費法律諮詢可以去問問律師
Taipei1919 wrote:
感覺上車商似乎絲毫不(恕刪)


哈!這提議好像不錯!

看車商這種無所謂的態度,真讓人越想越火

努力研究適用法條擬狀紙
Taipei1919 wrote:
本人賣了輛中古車給車(恕刪)


我台灣法律, 合同
就吃定你了, 不保護受害家屬, 不保護消費者
綜觀歷史紀錄, 勝率只有不到5%
認清吧!
抱歉我對這事較悲觀, 人民選這些意識形態議員, 立下對消費者不利的法, 作法自斃
消保官只是一半一半的和事佬
打官司在台灣都是2年以上才結案
人生80年, 2年天天不爽, 煎熬
巴伐利亞發動機 wrote:
我台灣法律, 合同就(恕刪)


其實對於台灣司法本人也感到十分失望

司法途徑解決是最慢更是傷本的解決方式
但如果沒人讓這些坑人的車商受一次教訓
那些光明磊落做生意的車商何其無辜
因為想到車商就到爛!
一個人被坑不出聲二個不出聲
就只是讓這些無良車商越來越大膽

如今日寄出存證信函!就算錢要不回他行為已經完全符合
侵占罪至今依舊不聞不問連聯絡都沒聯絡
看來不知道早做多少回這樣的事覺得不會有人會因此提告


不巧惡人碰上個神經病!偏讓他碰上個
無法容忍被人用這種強行硬凹的方式
此行為不僅是侵占甚至可比喻如盜匪一般

也正是因為對台灣司法的失望
這擺明是坑人!侵占罪事證如此明顯
在未判決前還是不敢公佈車商
就是怕連事證如此明顯下還要被司法洗次臉
吞敗訴最終苦主成被告
若有專業人事或能提供提告適用法條的朋友請提供寶貴建議,狀紙打算自己寫!希望知道適用法條之人能提供寶貴建議
雖然選舉將近但終究會欠下人情
不想因此受惠於人造成選票是投給人情債,而不是投給真正有才能之人
目前此案件進度已經對車商提起刑事侵占,詐欺,業務侵占之訴訟
本案最終很遺憾的是

新北地院認爲強行扣取他人財物是正確行爲!不起訴

很無言!很無奈…..

我對自己言語負責(新北地院你們真的爛透了,強取他人財物這不起訴!另案被告言詞不一經法院查證被告說謊最終居然上演換法官即宣判……真的爛透了!

終於理解爲何常舉牌司法不公!遇上這種任何有腦的人都能分對錯的事居然會出現無腦判決….原來住新北可以強行扣取他人的財物是合法行爲不被起訴的!住新北可真好
Taipei1919 wrote:
本案最終很遺憾的是

新北地院認爲強行扣取他人財物是正確行爲!不起訴

很無言!很無奈…..

我對自己言語負責(新北地院你們真的爛透了,強取他人財物這不起訴!另案被告言詞不一經法院查證被告說謊最終居然上演換法官即宣判……真的爛透了
(恕刪)


>>>



車子你都買賣過戶給車商

怎麼會構成刑事侵占他人財物罪?

你最多是請求車商沒有依照契約

要補給你的買賣價金部分

法官會判斷車商扣款是否有理由
Taipei1919 wrote:
新北地院你們真的爛透了,強取他人財物這不起訴!另案被告言詞不一經法院查證被告說謊最終居然上演換法官即宣判……真的爛透了!

新北地院不奇怪
他們有關於可以求償的刑事多是不判的,怕你以刑逼民
Taipei1919 wrote:
本案最終很遺憾的是

新北地院認爲強行扣取他人財物是正確行爲!不起訴

很無言!很無奈…..

我對自己言語負責(新北地院你們真的爛透了,強取他人財物這不起訴!另案被告言詞不一經法院查證被告說謊最終居然上演換法官即宣判……真的爛透了!

終於理解爲何常舉牌司法不公!遇上這種任何有腦的人都能分對錯的事居然會出現無腦判決….原來住新北可以強行扣取他人的財物是合法行爲不被起訴的!住新北可真好



你把一件民事案件當刑事提告

當然會不起訴

沒人強取你的財物

買賣完成且過戶..錢沒付清是民事..和什麼強取他人財物無關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