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伯阿 wrote:老爸有台15年的福特...(恕刪) 不需要的東西,1.就賣掉,2.報廢保養費高又不常開~而且還是加98=> 就賣掉打算近期找個時間去處理掉=> 就報廢報廢感覺蠻浪費的=> 你是想在01賣它吧?=> 那就好好把資料PO上來,有需要的人會找你看車
我前一輛車是03年式metrostar 2.0旗艦款,第16年轉手賣給熟人10萬,我自己非常顧車,車內外保持非常乾淨,固定洗車打蠟,皆在原廠保養,所有人都說看起像是2年內的新車,開起來也有新車的感覺,買的賺到。
若有車位或不缺佔一個車位可以先停牌不過停牌有規停牌規定民眾如果長時間不使用車輛,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是繳銷,停駛最長時間可到1年,1年內可取回原牌照,1年後若無來辦理車牌領回,原車牌就會自動註銷,之後辦理就要重新驗車領牌,但是提醒民眾只要您的車子停駛超過三個月即要重新驗車才能領回牌照。不然老車只有報廢一途汽車舊換新可抵5萬貨物稅是最好的方案加上報廢汽車好像有1萬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