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玲 wrote:別理他...(恕刪) 不過你沒當天過戶完不能不理否則三個月後輕則罰單到你家重則肇事或不明貸款警察/銀行找上門你還在跟原業代溝通?跳過原業代直接打電話到營業所找業代頭頭(應該是業務經理)限他24hr內搞定而且補簽合約(從交車幾點幾分開始概於原車主無關....等)否則申訴公平會/消保會-----分隔線-------唉各位網友請善用網路自己賣車好嗎(例如8891).....車子可以多賣點錢還不會爭議這跟買房子不透過仲介直接找屋主是一樣道理
asmart wrote:因為賣給中古車行,一...(恕刪) 雖說中古車行總令人有不好的觀感但中古車行是賣車最快的地方但是如果兩天內沒拿到賣車款項加上車過戶給車行那就是車行有問題了另外那個業務也該打屁股 要抽佣金做事情還那麼烙賽.........
小弟是開二手車行的對於樓主的問題我感覺那家車商應該有問題依我買賣經驗合約簽訂加上取款交車後一切都照的合約走那間車商算是毀約行為樓主可以去消基會申訴你一定可以贏的可參考本公司的賣車手則相信你還是可以賣個好價錢的http://www.sdcar.com.tw/index.php/articles/17-2011-05-05-14-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