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楣救護車撞到不盡責父母的小孩

這件事情起因不就是一個小孩子過馬路不看車子被撞到..
第一時間家長非旦不檢討自己小孩子沒注意交通安全..反而質疑開車駕駛開太快..
事後也豪無自責心態開記者會控訴救護車違規超速

這就跟前一陣子一個毒蟲遇臨檢把大量毒品往肚子吞結果送了命..家屬第一時間不檢討自己家人吸毒的過錯而去怪警方執法過當..

反正現在出什麼事情都是別人的錯就是了!!

救護車有沒超速自有影片及鑑定單位去查證, 警方有沒執法過當也是由行政調查體系去釐清..
錯的事情就錯..為什麼就是要去怪東怪西?? 教導小孩子安全觀念有這麼難..? 教不會就不要生嘛!! 只會製造社會問題..
看你這樣費盡唇舌的捍衛他們的權利,滿身是箭也要東扯西扯~

我合理的懷疑你...

1.孩子家長?

2.孩子親戚?

3.家長至親好友?

4....?


你的論點與推論,有沒有問題你自己應該最清楚,如果只是想讓輿論轉向行人這邊好讓後續談判多點籌碼...

失敗~
otto1826 wrote:
四十急剎肯定沒事,,...(恕刪)


otto1826老兄,看到你給我的私訊~我笑了...

"剛才去看了一下我的保險單....

第三責任險,外加加保的部份....

我撞死一個人,死者可以有五佰萬的賠償....

你要做功德嗎...?"

你不是在自打嘴巴嗎?
一直強調開車速度不可過快,不可超過四十,四十內撞人一定只會輕傷~
那你po個撞死人的理賠金額給我幹嘛!!!!!??????
是承認自己在那種路上不會以低於四十的時速行駛,還是招認時速四十內撞擊行人一樣會導致重傷或喪命???? 也間接承認時速四十下無法緊急煞車閃避成功!!???....
事實只是證明你只是不斷硬凹且前後矛盾又粗糙的...
你可以去跟某些政府官員結拜了...
happypet wrote:
是啊~不過有眼睛有理...(恕刪)

歐拉林 wrote:
你開過車嗎?你有跟人...(恕刪)


智慧的話,是講給智慧的人聽。


台灣會亂,就是不守法,太講"情"了。
前面已經有大大講過,應以路權來看這件事。

路人走的是人行道嗎? 100公尺內有人行道嗎?
駕駛有沒超速?這是法院要去證明的。
駕駛不需要去證明沒有超速,我記得。
有沒超速,不是看看錄影帶就可以推論出來的。



留給司法去審判吧。

等判決結果出來再說。
我猜應該是責任比例7:3 or 8:2
小孩7成,駕駛3成
為何駕駛不是0?
因為這是台灣啦!! 0肇事責任機率,很低
就算沒車速,他還是有責任,這就是台灣!!








happypet wrote:
看你這樣費盡唇舌的捍衛他們的權利,滿身是箭也要東扯西扯~

我合理的懷疑你...

1.孩子家長?

2.孩子親戚?

3.家長至親好友?

4....?


你的論點與推論,有沒有問題你自己應該最清楚,如果只是想讓輿論轉向行人這邊好讓後續談判多點籌碼...

失敗~



看完整棟,我開始有點相信你的"合理懷疑"。

yhcheng wrote:
看完整棟,我開始有點...(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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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棟都看玩了 給您一個讚
總之
你可以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
用看的就知道人家應該能在0.7秒時反應
然後有超速差點撞死不盡責父母的小孩

考慮改當立委嗎?
這種隔空抓藥的本事 不當立委挺可惜
happypet wrote:
看你這樣費盡唇舌的捍衛他們的權利,滿身是箭也要東扯西扯~

我合理的懷疑你...

1.孩子家長?

2.孩子親戚?

3.家長至親好友?

4....?


你的論點與推論,有沒有問題你自己應該最清楚,如果只是想讓輿論轉向行人這邊好讓後續談判多點籌碼...

失敗~(恕刪)



"合理懷疑"




這棟樓就讓他自己來蓋


和他討論也只是浪費時間
對於護衛隊而言,理智已完全喪失,只要爭到百分之一救護車有責任,多少就可稍減輕父母的罪惡感,也可多少得到金錢的補貼,不就是這樣而已?就別再讓他出糗了,
要為人父母不是那麼容易的,時時皮都要繃得緊緊的啊

我看到某人已經從法講到理,從理講到沒理可講
現在開始搞濫情了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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