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h! wrote:
我是不知道你在哪一個國家待過
可是我在美東待了一陣子, 我很能理解路權的重要性..
但是在這一個案例中, 要用路權來將責任歸屬違規停車的,
就要舉證開車者沒有看到這台車, 這台車突然出現, 或是這是個彎道以合法速度下閃避不及..
如果是已經看到這台車了, 只因為他違規停車而撞上去, 抱歉, 不管哪個國家都一樣,
絕大部分的肇責就是在開車撞上去的...
不然如果我想換車, 看到誰開車違規我就撞上去就好了.
...(恕刪)
和你同感
這種相關話題討論好多囉
很多網友見解也很專業
我是覺得
他併排停車就歸併排停車
你撞到人家歸你撞到人家
這是兩碼子事
不過你會說
"那他不併排停車在那邊我就不會撞到他了阿"
這種前因後果論
不過
想想看
如果對方違規
你撞到他
你不用賠他
他還要賠你
那以後就好玩了
只要你想換車修車改車
就找路上的違停車輛
用力撞下去就好了
反正
因為他違規 所以他的損失要自己吞
因為他違規 所以他也要賠你的損失
我覺得
這個東西應該是會影響肇責比例
但主因還是你去撞到別人的車
比方說
他停在停車格裡或紅燈停等
你撞上他
你100% 他0%
他併排停車
你撞上他
你90% 他10%
或
你70% 他30%
不太可能
他併排停車
你撞上他
你0% 他100%
或
你50% 他50%
再看看樓主這案例最後怎麼判吧
reddie0704 wrote:
不知事發當時是白天或...(恕刪)
很早以前就有判例了,
天色很晚, 有行人不走斑馬線突然出現, 被機車撞死,
結果判機車騎士(肇事者)勝訴..
重點是, 法官採信機車騎士所提出的證明....
認定肇事者完全沒有機會閃避, 所以裁定無肇責...
所以如果可以舉證對方的併排位置, 肇事者完全沒有辦法預先查覺加以閃避..
我想判免賠的機率很高... 甚至有機會要求賠償..
但是先決條件是, 肇事者完全沒機會閃開.
說到底, 樓主就捫心自問, 今天你老婆有沒有看到對方車子,
夫人有沒有辦法在合理的情況下閃過去不造成任何碰撞,
如果以上都是是的話, 就全權讓保險公司去賠吧,
金額不大保險公司也不會為了那幾百塊爭到底的.
大家也輕鬆, 也不用在去面對對方的臭臉, 為那一點點錢生氣是沒有意義的,
如果上訴問題是有疑慮的, 硬是要爭一口氣看看, 我想就等肇責判定吧..
my 2 cents!!
A-Qiang wrote:
很標準的M01正義魔...(恕刪)
同感,01正義魔人真的很多...
但還是有不少網大會提供一些具建設性的資訊,
所以發問者對正義魔人的回文,也只能當笑話看看就好。
在台灣,真的無論對錯,只要牽扯到有人傷亡的時候,
沒傷亡的一方總是會變弱勢(要負道義責任),
我舅舅曾經因開卡車開得好好的,卻因對向車道的小客車突然自己跑過來他的車道(研判是駕駛打瞌睡...),
結果對方駕駛死亡,
我舅舅再怎麼努力辯護,
還是換來三個月的徒刑以及好幾百萬的賠償金...
不過那是十幾年前的事了。
最近有發生機車撞死亂穿越馬路的行人,
結果判行人敗訴,
我覺得這才是法治國家。
至於有人說為了換車或報仇之類的,刻意去撞違規的車輛或人,
這確實也是另一個需要去思考的問題點,
但這也把問題推回到此文最本質的地方,
就是 : 那你就不要違規啊,那不就好了嗎?
老實說,我也很討厭那種為了貪圖方便而並排停車的駕駛人,
因為自己一人的自私而讓整個車道縮減,
尤其對機車族而言,真的是一件很危險的事!
例如:撞上去如果沒有責任,那大家想換車就拼命找違規停車的來撞就好了。
但是另一方面我的想法是,有時候對方違規停車即使你看到了,
也不一定可以100%的確定自己的車一定過得去,或是一定過不去。
就像有時候自己在路邊停車,你認為進得去,可是實際停了卻發現撞到了。
對於違規停車我覺得有時就是這種狀況。
一定會有人打官腔說,你可以打電話叫拖吊或是等別人開走
那我想在台灣短短1公里的路說不定都要開1個小時。
所以我也覺得一定是按照比例來判,只是以我的個性,對方亂停車還要我賠他錢,我一定不肯。
反正上法庭最多就是判你必需全賠。(當然還會浪費很多時間)
但是他上庭至少會先吃一張罰單,運氣不好說不定他的肇事比例還比你多。
而且你也可以提出你的車也有損傷,他絕對滑不來。
所以個人覺得不要賠,把故事講給他聽,如果要上法院就陪他玩玩吧。
反正也沒人受傷,你也不用請什麼律師了,就等法官判怎樣就怎樣。
重點是,最多就是賠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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