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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啦...
初步的結果應該是... 車子沒問題!
然後駕駛人也沒問題... 所以... 如果過了保固一定是塗牛屎!

因為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你我都是非專業人士,你要怎麼證明車子有問題? 你怎麼去找出失火的原因?
厲害一點的,了不起弄個非人為縱火證明... 然後呢? 也不能證明車子有問題啊!

因為這台車還在保固,也在原廠保養,就看原廠的誠意了!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雖然不是車主同一個品牌,但還是提供自己的經驗分享!
在車主的堅持下,車廠處理的結果有兩個可能性:
1.賠車主一輛新車。
2.以同款同年份的最高中古車價賠償。
通常不論做了上述哪一個選項,相信車主不會再選擇相同品牌的車子了。
因為車廠在面對這類的事情,態度都不會很好,
會用他們一些亂七八糟的非專業術語來混淆是非,所以車主要舉證來證明自己是對的,
在舉證的過程中車主會發現很多機關都會互相推責任,(要有心理準備),
當初調路口錄影帶也碰到困難,警方不願意提供,在督察與記者的電話關心後,
DVD才燒好送到家裡,衍生出來很多心煩的事常常會讓車主吃不消,
在與原廠電話溝通時都需要"錄音"(很重要的),
自己當初為了處理這樣的事,真的是花了許多心力,
原廠財大氣粗,會派他的律師團隊給車主壓力,會在上班時間一直電話騷擾,
當初還派黑道打電話約我出來談,反正無所不用奇襲,
在我現在想起來都還是噩夢啊,不過自己是對的就不怕爭取過程的困難,
蒐集證據在向消保官提出,希望車主能夠如願以償,以平常心積極爭取。
想起當時車廠四個大頭加兩位律師的陣仗,而我才與老婆兩個人面對他們,
不過邪不勝正是不變的道理,加油!!
jason
gti6 wrote:
別氣我一直也都只是表...(恕刪)


汎德處理的方式,還剛開始,我們也願意給他一點時間,相信車廠的人也已經在這邊看到相關報導了,我們希望得到妥善的回應,所以就先行保留。相信我,必要的時候,小蝦米還是可以搏倒大鯨魚。

人家acer2266是這麼說的,這樣說不知道那裡有錯?
不然今天火燒車了,叫車主去找誰啊?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
你一直說證據證據,一般車主遇到這情況,怎麼找證據?
這篇開版的也不是acer2266或是車主本人,並不是他們開這篇來求大家公評的
而acer也沒有嚴詞的的指責所謂的大鯨魚,而且看起來像是你一直在譴責他們,
拜託一下,人家車子燒掉,損失的先不說,車主以後開車的壓力一定很大,而你
還在這說那些有的沒的,現在的台灣人,怎麼都變成這副德行了?(這段借用你的)
真是太恐怖啦
看樣子因該是BMW的車車啊
是不是他們的品管有問題阿
GTi6也知道事主的朋友是中途跳出來的,並非PO文的樓主
GTi6也沒說一定是車主的疏失而非廠商,只是強調
不要因為汎德的冷言冷語(GTi6也承認那真的很差勁)等不舒服的對待
就"情緒的"一定非要他們負這個責任不可,而卻不先釐清狀況
不過也確實,您文中也沒出現"過於"情緒性的言語,這點GTi6向您致歉

以GTi6所間接處理過的"爆衝"案例
事主對方幾乎都是尋求消保官的協助(有些則是順便找媒體)
汽車廠會先提交一份解析結果報告書,接著再由國內的專業檢驗單位(如ARTC等)
進行再鑑定以及解析,最後才是依據上述結果作出最後的判決

而事實上,幾乎百分之百的案例的解析結果
都是ECU正常,節汽門正常,煞車系統正常,變速系統的制御功能也完全正常
以爆衝為例,是要上述系統"皆"失效的情況下才會發生

最後還是希望真正的起火原因可以被調查的出來
真的屬代理商的過失時,也請您與您的友人千萬不要心軟
GTi6也會支持您求償的
苦主加油....也辛苦了...看了您的陳述......我個人非常同意您的那句話....小蝦米要搏倒大鯨魚....
您說的完全沒錯......別理會那些543的人
其實gti6所說的某個情境我認同
*不是錯都歸車商(廠).或蝦米都對.鯨魚都錯*
過度擴張自己的權益人的確令人反感.

但車主友人敘述中也是等檢驗結果
在看車廠如何應對
事情都還沒走到
你知道如何發展?
純粹呼籲?

先入為主認為小蝦米就是會跟大鯨魚*灰*.
到底是誰悲哀?




如果是情是....我也支持?
有需要嗎?
答案未出時.儘量不要預設立場較實際啦!
火燒車當時我剛好從它下面經過,
從圓山上新生高架往南,
經過十八標下面時,不知哪來的整團濃煙從天而降,
回頭往上一看竟然是火燒車,
我看到時應該是剛燒起來沒多久,後方沒有拖吊車,
如果沒看錯的話我看到的當時是車子後半段起火,
當下讓我很納悶,因為起火應該都是引擎部分才比較會發生,
不過人平安沒事最重要,其他的後續就再鑑定了!
gti6 wrote:
GTi6也知道事主的...(恕刪)



我是一直在潛水的人 不過看到你今天這種講法
好像是全部的錯 都是使用者的錯 原廠一點錯誤都沒有囉

要刮別人的鬍子 請先看清楚在刮~~~~
現今消費意識漸漸進步,代理商的角色如果還是停留在過去,
沒有國內消費者的支持,德國原廠代理來台的腳步應該不遠!

國內的代理商並不是車子的製造商,如果能夠協助車主,找出
事故原因,該向德國原廠爭取的權益多幫車主爭取,如果不是
也應該幫車主處理善後,說明一下事故原由,畢竟車子是總代
理賣出去的,應該對自家的商品負責,也讓其他車主安心.

相信總代理內部應該有進步的企業管理和公關,當然還有一些
過去陳舊的只賣商品不重視售後服務的生意人.如果總代理可
以得到國內消費者的支持,一定會得到德國原廠的重視.

希望總代理可以站在車主的角度幫忙,搞不好經過這次事件,
大家會覺得比Lexus服務更令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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