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車子遭路邊併排車輛起步時A到,交警裁決對方負全責,賠償所有修車費用。昨天開去估價,修車時間大約一星期。請問,我可以要求對方(或保險公司)提供代步車,或是補貼嗎?對方的汽車有保全險,我自己只有保車碰車險。請熟知保險條文的大大指點,謝謝。
先假設雙方都是沒有保險的狀況,如果對方全責,除了跟對方請求車輛維修費用之外,維修期間的交通費用,一定會一併跟對方求償不是嗎?那為什麼,對方都有保險了,反而還要再問是否要跟對方求償交通費用?不是有點本末倒置了...
eocc2005 wrote:對方保險公司會很客氣的跟你說這部分要找車主求償,他們只負責幫你把車修好,你如果一直追問下去,對方口氣就會變得不耐煩了!以上是我個人經驗 的確,裁決書僅是裁決所的專業意見,不代表你打官司已經贏了,補貼、求償這部分本來就應該列在你的和解條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