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今天小弟在路上不幸遇上一場車禍~
但想知道責任上應該如何歸屬
所以請各位前輩提供一些經驗。
A車:汽車,正準備開進加油站,但因車潮太多,故排隊排到外面的路邊(旁邊是紅線,車未熄火)
B車:汽車,因A車停在前方佔用車道,故往內車道切,但立即又切回外車道
C車:機車,因B車打方向燈往左,故往A車與B車中間切,又因B車切回外車道,因而急煞滑倒撞到A車,但未撞到B車
A車表示正在排隊等著進加油站
B車表示他只是正常切換車道
C車表示他被B車的方向燈誤導而不慎撞到A車
A車左側車門被撞凹,人都在車上沒事
B車沒被撞到,人在車上也沒事
C車機車有擦傷,人挫傷和表皮擦傷
請問各位,這種情況下責任區分大概是誰要負責幾成,
如果以書面和解為前提,A、B、C三位應該如何要求其他兩位?
國3甲木柵聯絡道,A車因錯過交流道,在路肩倒車。B車行駛於外側車道,見A車倒車(路肩)故B車煞車。而後B車因煞車過急,導致失控撞擊外側護欄,整個過程中A、B兩車無發生碰撞!B車駕駛因未帶手機攔車借手機,小弟雞婆停車借他手機!後來我問了前來處理的國道警察,若可以提供A車的車牌,A車對於該起事故有無肇責?員警答:因兩車無碰撞,故A車對該起事故無肇責;但可針對路肩倒車開罰!以上為當時員警的回覆!僅供參考~
題外話~當時小弟打算停車出借手機時,擔心被誤會為肇事車,為了保護自己所以將車停在事故車後方稍遠處!國道警察一到場,下車第一句話就問我:你們2個發生事故嗎?……提醒各位朋友,在提供協助前還是要保護自己,真的不方便~也請幫忙報警!因為我下車後,才發現B車的駕駛是個行動不便的先生,拿著拐杖頂著夏日正午的大太陽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