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MOBILE01, 我是刑事「妨害名譽」被告劉曜境!!!

法官聽到修33次可能也在偷笑吧~哈哈
應該是車子有保固的問題,才會一直去吧!


Mr ciprino wrote:
這兩天和車友在聊天大...(恕刪)
Paul Biker

真心覺得 在原發文串回應就好
另開新串說一樣的東西 沒必要

YG Liu wrote: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03/1365495/

又見高價單車交易糾紛!
台北市男子劉曜境指控,前年他花費近25萬元,向內湖單車名店「拜訪單車」購買一輛美國名牌Lynskey公路車,

卻因變速器噪音等瑕疵,來來回回修了


...(恕刪)



mark ........
是的,大仔,您完全答對!!!

我每次騎車到「拜訪單車」要求維修, 小李蹲下來摸摸轉轉我的車子, 第一句話,常常是:

「劉大哥,你這車有被別人動過呵?」

聽在我耳裏,他似乎是習慣用這句話,推卸他技術上應負責任。

沒有的事, 他都己經如此這般了....

萬一真的到外面調過車, 那我車的保固,不就爭議更大?

十個月,維修33次, 就是這樣來的.....



Paulbiker wrote:
應該是車子有保固的...(恕刪)
我真心推薦你也去「拜訪單車」組車看看。


chachaping wrote:
檢察官不起訴只是損...(恕刪)
不用去組車,
從雙方披露的證據,
有頭腦的網民有能力判斷事實的真偽.

YG Liu wrote:
我真心推薦你也去「...(恕刪)
佩服您的智慧。









kulo0902 wrote:
我相信只要一個 虛...(恕刪)


「車沒有問題, 是你的腦筋有問題...」


YG Liu wrote:
感謝MOBILE01...(恕刪)

iguarantee wrote:
判決書上還是寫[劉X...(恕刪)


判決書上一定寫兩造雙方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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