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有無去銀行對保?搞不好銀行是在房屋過戶給你之前就再次撥款給借款人,這些時間點你要先去搞清楚,日後才能有效的來採取行動補救。
2.按敘述看,是可以去告仲介與代書民刑事詐欺與偽造文書(如果沒去銀行對保),甚至連銀行都有可能有問題,只是這發生在幾年前,恐怕在民事求償方面,若以詐欺為由會已超過追訴的有效期限。
3.把所有資料備齊後去向問懂法律的人問清楚,看有沒有辦法先去中止法院的拍賣程序,不過這不容易。
1. 貸款是一定要對保的,如果不是你本人對保的話,那銀行是有責任的
2. 貸款的款項要撥下來也會告知本人,以及款項也會撥到你本人的戶頭才對,
一般建商會要求你簽本票或取款單來拿到款項,如果你沒有簽這些東西其他人士不會拿到這些錢的
如果真的被拿到了,你又都不知道,那銀行過失的責任是很大的,
所以應該是主張銀行的貸款撥款及徵信的過失,讓這一筆變成是銀行跟代書之間的事情,而不是你跟代書之間的事情
請公布一下仲介店名及代書名子,貸款銀行,
讓網友能避免再次踩到地雷!謝謝!
我親戚也遇到類似的問題

他是把房子過戶給 "朋友" ,然後再過戶回來後,發現房子被朋友偷偷拿去貸款

遇到這樣的狀況,就是把所有事證整理好,找律師處理

他們就是看準你會怕麻煩,不懂法律的人遇到這種人,通常都很慘。

我也是勸我親戚直接找律師,找了律師後,對方的態度才有改變
(不過後來親戚被說動,不用律師了,對方馬上擺爛)

對付這種人,就是走標準程序!

他 A 了你的錢,就是要他付出代價!
要告的人有代書 與 仲介 還有銀行...

因為借款人是仲介的兒子, 房屋所有權人是你...
最好這樣銀行就可以貸款出去... 另外, 也要告對方 公訴罪 "偽造文書",

因為你們家人不會在相關文件簽署要把房屋抵押給仲介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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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好老的連續劇的劇情, 沒想到現在還有在上演... 為什麼代書很重要, 很多搞鬼案都是代書有份..

像是連聯合賣屋人坑買屋人, 或是聯合買屋人坑賣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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