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鎮區親親京城接待處的惡劣二三事 (08/10之後續狀況在原文中)

我是告知真正的情形
你也不是樓主,不用這種反應,一定要同鼻子出氣,才能生存嗎?
說真的, 我沒有說親親京城的房子不好

實際上, 除了兩房的格局我不愛
三房的可接受,其他的部份都可以

至於其他在這版面上回應的看倌們
說真的,我也不曉得有這麼多人的評價都是負面的
其實版上除了我這篇之外,還有很多篇也是有關於親親京城

一樣,老話一句,服務做到好,用心賣房子
不管是一坪5萬的房子又或一坪50萬的房子
都會賣的好,平常去買個50元的小東西,都不想受氣了
更何況是買房子呢!

至於銷售小姐有無在8/2日說5%手續費的事!
本人不予置評,因當日我不在,所以不記錄在我的敘述之內
但就我的認知而言,5%的確是不合理的,更何況是5萬訂金的5%

PS:附帶一下,節錄了下面這段話,因為這段,讓我回想起當天的80分貝連珠炮
說真的,我覺的我的敘述很中肯,除了我弟沒有好好思考買房子的事之外,我不覺得我們有什麼錯.
而且,既然都PO文了,也就是可以接受公評,我還是會虛心接受
平常就已經常常在自省了,現在還要自省是不是自以為很行

有時也要反省自己,是不是太過自私,造
成別人的困擾而不自知!一眛不合理的要求!自以為很行我想
這很不好!!!

理直氣平!!事情處理好就好了!!

不過還是歡迎你弟來當我們的好鄰居!!

cyhui6583 wrote:
我是已經入住的住戶,...(恕刪)






顧客至上,這個道理應該懂!奧客~是大家做服務業一定會碰上的,

但是沒有道理需要跟顧客大吼大叫吧!

不是每個顧客都是無理取鬧,

他們也有他們的顧慮,

雖然他們不考慮你們的房子,

那經理有沒有想過,他們會把你們的名聲遠播,

好與不好都要衡量,

但是那個經理已經"壞事傳千里",

我想現在要去買那邊房子的人都會有顧慮,

所以事他們要好好反省...不是顧客吧!



PS<你是親親的代銷小姐哄?你就承認吧~~(如果不是...開價含平面車位1X.5萬~你有沒有買貴~~)>
這鳥事1..."在沒考慮完善的情況下"..這句話不能當理由..因為是自己的問題..
並不是被灌了酒,酒醉寫的,也不是拿刀子逼的,不要說的人家好像是不法手段.

現在是消費者最大的風氣,網拍了用幾天也能退,買房子訂單變的跟廢紙一樣,
人變文明了...講"法律"了...但也忘了"信用"....
剩老一輩子人還有男人的擔當而己了,我一個朋友他去訂了一間房子,付了2萬,但沒先帶他爸看.
他爸爸不爽,跟他吵架,他不想買了..在想著要怎麼把錢拿回來..
他爸爸跟他說.."2萬就不用拿了...你簽名若不值二萬.那本支票還給銀行好了...
他爸用二萬的代價讓他永遠記住,要簽名前先想好,該簽了沒...

東西買了品質有問題,,跟自己三心二意不同...不要連這樣子也變成是賣方的錯.
現在買的人簽了名,業務人員才在開心有業績了,買方因為自己的問題不買變成對的,
若換過來是賣的人突然說不賣了.表面上說是資料有誤,那是己經賣掉的,
但實際上是有人出更高價,要賣別人....我不知樓主是不是也就原金退還就好..不用賠錢..

即然這個社會變成錯永遠是賣方的..那..也就這樣吧...但我覺得他的錯還不止上面那些.
更重要的是..賣方錯在誤以為對方是成年人,可以自己做決定,不會出爾反爾.....
他該看清楚...遇到小朋友,還是叫他父母來做決定比較好.
我不相信他們賣的東西會坪數縮水,產權不清楚,而且一樓的原話也是自己反悔,
所以..不要在下面說是老實人被欺負..要找消保官來..這種話好笑,
更好的理由給你,直接說簽字的人沒行為能力,需要監護人才算數,不就好了..

說樓主理虧的人沒出現..只是因為不想筆戰....
cyhui6583 wrote:
我是已經入住的住戶,...

個人覺得胡經理和她的銷售團隊很棒!

(恕刪)



可能大大看起來就像是有錢人吧,所以得到不同的接待,

我穿著短褲.拖鞋,騎著一輛十五年的破機車停在門口,

所以接待人員覺得我是去喇滴賽的,連金口都不想多開,

我同學月薪只有二萬多,被問到要不要貸款,我同學說要,

結果得到的回應是這裡的房價不適合他,真是可惜了,

我這位同學已經有自備款三百萬加他老爸的一百萬,

他只想貸個幾十萬而已,而我後來也買了附近一間近七百萬的房子,

親親的代銷白白損失了二筆交易!

房子的價格決定在住的人的品質!!!!!你想買嘛?

為什一直說我是代銷小姐?????難道很像!!
我是金融業,我不會再回應了,說不完,今天的心情夠壞!!!


台灣面對如狼似虎的不良鄰邦
要不是自我提升
要不就等著被同化
台灣的競爭力不就是"服務品質"嗎
為何我們老是看到一些比對岸還不堪的工作態度
是怎麼的自我感覺?
(難道背景關係還需要我講得清楚些嗎?)

一個老是貼標語要大家文明的國度
表示離文明還有一段距離

一個文明的國度
就是消費者具有反悔的相對平等機會
這是給消費者一種有自尊的禮遇,也是對自身商品的自信程度
代銷有良窳
他片面遊走在各案之間
但一家建設公司常年來建立的威望無論幾分
都不該讓承銷公司去踐踏這個品牌
當建設公司內有人力求去扭轉公司常年形象時
由這家公司代銷來扯後腿是件"尷尬的事"

知道錯
都還有機會補救
五萬的5%
毀一個想要更提升的品牌
值不值得?!
ke0022 wrote:
這鳥事1..."在沒考慮完善的情況下"..這句話不能當理由..因為是自己的問題..
並不是被灌了酒,酒醉寫的,也不是拿刀子逼的,不要說的人家好像是不法手段.

現在是消費者最大的風氣,網拍了用幾天也能退,買房子訂單變的跟廢紙一樣,
人變文明了...講"法律"了...但也忘了"信用"....
剩老一輩子人還有男人的擔當而己了,我一個朋友他去訂了一間房子,付了2萬,但沒先帶他爸看.
他爸爸不爽,跟他吵架,他不想買了..在想著要怎麼把錢拿回來..
他爸爸跟他說.."2萬就不用拿了...你簽名若不值二萬.那本支票還給銀行好了...
他爸用二萬的代價讓他永遠記住,要簽名前先想好,該簽了沒...

東西買了品質有問題,,跟自己三心二意不同...不要連這樣子也變成是賣方的錯.
現在買的人簽了名,業務人員才在開心有業績了,買方因為自己的問題不買變成對的,
若換過來是賣的人突然說不賣了.表面上說是資料有誤,那是己經賣掉的,
但實際上是有人出更高價,要賣別人....我不知樓主是不是也就原金退還就好..不用賠錢..

即然這個社會變成錯永遠是賣方的..那..也就這樣吧...但我覺得他的錯還不止上面那些.
更重要的是..賣方錯在誤以為對方是成年人,可以自己做決定,不會出爾反爾.....
他該看清楚...遇到小朋友,還是叫他父母來做決定比較好.
我不相信他們賣的東西會坪數縮水,產權不清楚,而且一樓的原話也是自己反悔,
所以..不要在下面說是老實人被欺負..要找消保官來..這種話好笑,
更好的理由給你,直接說簽字的人沒行為能力,需要監護人才算數,不就好了..

說樓主理虧的人沒出現..只是因為不想筆戰....


老實說~
我現在態度好,是因為我覺得總公司的態度好
上面有位自稱是住戶的回應,我也覺得沒什麼
畢竟也有可能遇到接待處和善的時候,那買房子當然開開心心

但你這篇的論點我真的也看不下去了

第一點, 我的鳥事1是指, 明明定金刷1萬就行,為何要說刷5萬
我也說了,我弟沒堅持是他沒考慮清楚,但為何要叫人家刷5萬
我相信有下定買過房子的人,都很清楚,訂金本來就是買方出多少是多少

第二點,又提到男人的擔當了,或許這兩萬的故事您是事主,您可以白白給人家兩萬而不心疼
那我給你拍拍手.... 不知您姓郭還是姓陳~ 反正都是好野人就是


第三點,我也敘述的非常清楚了!! 非常清楚喔!!
只有一張"預約單"! 預約單喔!! 不是合約
沒有用印, 沒有簽名, 只有在第一行寫上預約人的姓名
這件事從頭到尾都還沒有到簽名負責的階段, 所以我很難清楚你想表達什麼
本來就還沒要到買的狀況嗎, 你們自己不曉得嗎, 合約看了嗎 ? 沒有
合約出來了嗎 ? 沒有 簽約金給了嗎 ? 沒有 !
你覺得你寫的這些用來講我這篇正確嗎 ? 讓其他人來評論!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第四點,什麼叫理虧, 請明明白白列出來, 說服的了我,我會模模鼻子自認錯
但請明明白白列的清清楚楚! 理虧在那裡 !!!

最後,什麼叫賣方的錯 ! 我的整篇文, 你有看出來嗎 ?
賣方最大的錯是什麼 ! 是不該在我們願意好好講事情時, 大吼大叫的劈頭講那些話
當日去,只要是客客氣氣,並且微笑的說,真一切都不好意思,但規定要從總公司那邊處理等等話
請我們耐心等候,星期一再過來, 今天絕不會搞成這個樣子!
客戶不該受到不理不踩,又或無禮的對待 !

今天,因為這件事你們被總公司抓去開會檢討! 麻煩請你們自我反省 ?
別人賣的房子就不會有這種事, 你們有想過原因點嗎 ?

說真的, 這篇文, 其實早就落幕了, 我想沉下去也就罷了
既然要來探討, 那很好啊, 你們有你們的論點, 客戶也有客戶的看法 !
還是一句老話, 公道自在人心~
我很想知道 自稱住戶的 到底買了多少錢
雖然價格不同等於品質

但到底多少錢
貴或便宜
不能講嗎?
不能講嗎?
不能講嗎?
不能講嗎?
不敢講嗎?

不要怕 講出來就會被刪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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