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0022 wrote:
這鳥事1..."在沒...(恕刪)
Ke0022大大不知何方營生,怎麼將業代的心裡狀態描繪的那麼淋漓盡致,又將買方的反悔行為貶損的一文不值,甚至連沒行為能力的話都出來了,真令人有無限的想像空間啊.......。不知Ke大大是否知道購物台或夜市或百貨公司大都提供有七天之內保證退貨的服務,這跟三心二意、有無行為能力完全無關,而是保障消費者的一種服務行為(先進國家做的更好,售貨小姐都能笑臉迎人的完成退貨服務),代銷公司應該也是服務業的一種(當然或許有人不以為然,以致惹出這種風波出來),難道不該提供這種服務嘛,更何況買屋是那麼大的一筆金額,又更何況板大連約都還沒簽,連違約金都談不上,竟要扯到扣款,只能說真是太神奇了,而Ke大大的論調,更是令人大開眼界,應奇文共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