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2000億政府優惠房貸於貸款存續期間內可否更換擔保品?

想請問版上各位大大:
所謂的擔保品是指貸款的該間房屋嗎?
我在2年半前購買了一間小套房,日前交屋。因為當時手上銀彈不足故申請了2000億政府優惠房貸,若日後結婚需換大間一點的房子,不知是否可以更換擔保品呢?也就是說將擔保品由小套房→大一點的房子。

我上營建署網站有查到以下資訊:
十七問:已申貸本專案貸款者,於貸款存續期間內可否更換擔保品?
答:民眾經核貸本專案貸款者,於貸款存續期間,因出售原購買之房屋並另購住屋而申請更換原貸款之擔保品者,如洽經原貸金融機構同意,並評估更換擔保住屋設定抵押擔保值(放款值)高於原貸款未還本金餘額,且繼續適用優惠利率之期限未逾原貸款剩餘期限者,可同意辦理;惟若更換之擔保住屋設定抵押擔保值(放款值)低於原貸未還本金時,其差額部分應先行償還。本專案貸款擔保品更換僅限乙次。


不知是否有達人有使用過或可以替我解惑呢?
Thanks!
可以
你查到的資訊就有寫啦

1.新買的房子可貸金額需大於優惠房貸剩餘本金

2.新買的房子優惠房貸額度為舊屋優惠房貸剩餘本金

3.新買的房子貸款年限為優惠房貸剩餘貸款年限(ex:20年-2.5年=17.5年)

4.其他優惠如寬限期用過就沒有了
謝謝大大的回覆
因為我當初申請貸款時有問過銀行此問題,但銀行卻回答我不知有這條。
如果是這樣我就放心了,因為五年內會有換屋打算
同樣的錢在台北市只能買間小套房
已經打算放棄從小生長的台北市,到外地另謀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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