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做生意 一樓樓層卻無排水管(疑房東整建時全被地磚封死了) 我該怎摸辦??

日前透過房仲租屋做生意
一樓後半規劃廚房濕區清洗餐具與調理
在施作水電勘查時才發現
完蛋
一樓除了廁所居然連一個排水孔都沒有

我可以要求房東因房屋結構問題(無排水孔) 請房東改善排水設施嗎?有相關法條規定嗎?

有想過拉明管
但是往屋前拉要切掉鐵捲門的一角(不然就要往下打水泥)
往屋後拉一樣要切到後門的下緣 不然就是敲水泥

房東就一句話 租約中規定"現狀交屋" 租約終止必須"恢復原狀"
有打聽到前租客說
房東非常難溝通 (超難剃頭)

請教各位先進大大
我可以以房屋結構排水不良問題要求房東增設排水設施嗎?
請問有何法源依據可以確保雙方權益?

其實我願意自行施作排水設施
只是
要敲水泥 一定又要切開房東的新設地磚(相同地磚又超難找)
萬一
租約終止交屋時 房東一句話不就打死我了 恢復原狀 阿娘喂 我去哪找相同的地磚呀???

大大們 拜託了 請提供建議 謝謝了
那你跟房東溝通過了嗎?
該不會沒溝通就先上網求救吧...
後門外有水溝嗎? 如果有的話, 當然是往後面排
往前面排因為要抓洩水坡度, 恐怕要墊高地板

跟房東商量一下, 後面牆壁挖個小洞, 伸排水管出去吧. 後面挖洞比較不會影響美觀
如果他連牆壁挖洞都不肯,不然就在後門的門檻挖洞往地板下挖, 補門檻成本比較便宜

如果後面沒水溝, 只能往前面排. 那走地板下恐怕洩水坡度不夠
可以做假牆. 把排水管先釘在牆壁上, 然後牆壁做假牆把水管蓋起來. 但是到了鐵捲門那裡, 還是要打一小段地板讓排水管出門. 只是打的面積比較小, 要補地板比較容易

跟房東善意溝通過了
房東也同意施工 唯 最後她還是撂下 "妳搬走時要給我恢復原狀"

果然是難剃頭房東

小弟就是想說
房東大人既然同意我施作泥做水電工程(當然他不付錢 也不能重房租扣抵)
最後還屋時我為何還要 "恢復原狀"

所以想說請教
是否有相關法源依據來確保雙方權益



另外
因為廚房濕區規劃在房屋後方
我管線走的是往屋後
但因為
屋後只剩下好幾個高汙孔(高雄瑞豐夜市周邊 汙水分離系統已經施工完畢)
排水明管可以直接接入高汙孔內嗎??????
環保人員不知道會不會三不五時來關心??
m90739 wrote:
日前透過房仲租屋做生意...其實我願意自行施作排水設施
只是
要敲水泥 一定又要切開房東的新設地磚(相同地磚又超難找)
萬一
租約終止交屋時 房東一句話不就打死我了 恢復原狀 阿娘喂 我去哪找相同的地磚呀???
(恕刪)

你是要做餐飲嗎?
一樓後半規劃廚房濕區清洗餐具與調理沒排水設施要改不難,
要到後半廚房區如有門加一支門崁,用矽利空黏,
後牆壁地板最低處鑽一1.5"孔,廚房區地板全面請木工釘棧板走路,
棧板不要大要有縫,每天翻開洗地板方便,棧板走路不滑.

m90739 wrote:
恩 跟房東善意溝通過...
小弟就是想說
房東大人既然同意我施作泥做水電工程(當然他不付錢 也不能重房租扣抵)
最後還屋時我為何還要 "恢復原狀"

(恕刪)

當然要"恢復原狀",下一位承租人做什麼的他也不知道,
我都曾經拆過百萬裝潢的公司就為還房子,
原本裝潢的好漂亮,拆掉好可惜,
這樣的房東不少,一律以無裝潢空屋出租.

目前 小弟不懂的地方
現況交屋==>一樓樓層沒有排水孔
經房東同意後施作的泥作排水設施(要洗壁孔或向下挖排水洞)
還屋時 "恢復原狀" 是要恢復到什麼原狀??

既然房東同意施作排水設施
還屋還要重新補洞油漆
甚至
找幾塊一模一樣的地磚 重新補好 以府合房東的"恢復原狀"

安捏 我(房客的權益)是不是有點像阿呆??

請問
哪裡可以找到相關的法令依據可以套用我這總情況 以保障雙方權益呢??
m90739 wrote:
目前 小弟不懂的地方
現況交屋==>一樓樓層沒有排水孔
經房東同意後施作的泥作排水設施(要洗壁孔或向下挖排水洞)
還屋時 "恢復原狀" 是要恢復到什麼原狀??
...(恕刪)

洗壁孔只有動到牆壁鑽一個洞而已,又不動到地磚,
要還房子買包水泥沙補回去就好了,
租房子開餐廳是你要開,有的房東還不願租人開餐廳,
搞的全是油煙,連左右樓上鄰居都不高興,

房子租了是你的需要才改,談什麼
安捏 我(房客的權益)是不是有點像阿呆??
你改房子是損壞到房東權益,他可以不同意讓你改.

排水孔不知道是不是屬於房屋結構??
一樓沒排水孔
經房東同意做排水孔
事後房東還要求"恢復原狀"

個人是覺得不解啦

又不是要求房東花錢做排水孔
同意我施做排水孔後又要求要"恢復原狀"

安捏我權益不是受損??
沒有損害到我權益嗎??

個人不解是這點(不能理解)
所以想請教
有無相關法條可以讓雙方保障到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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