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父母剛買了一棟500萬房子(公告地價約350萬)由父親以銀行本票支付全部房價房屋名字登記在我與內人名下請問那我要如何知道應該支付多少贈與稅??還有那是由哪個政府單位會通知??由於完全不懂這方面的問題,請知道的大大解答一下嗎?
undefined原則上如果7年內沒被國稅局查到的話,就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當初是誰去跟賣方簽約的呢?1.如果簽約人是爸爸,而且買賣契約書上沒有寫明"登記名義人"是兒子的名字,國稅局查到的話會用買賣價來課稅.反之,若買賣契約書上有寫明"登記名義人"是兒子的名字,國稅局查到是以土地+房屋的公告現值課稅.2.簽約人是兒子,且房子也是登記兒子的名字,但支付價金的是老爸,國稅局查到也是以買賣價課稅.3.每人一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超過220萬的部份則要課10%的贈與稅.
1.如果是300萬,那是會被課這差價80萬的稅嗎?2.這80萬可以用子向父借貸的名義來解釋嗎?3.又如何證明父親出220萬、母親220萬?是由匯款紀錄來看嗎?如果都是由母親的帳戶匯出呢?而母親沒有工作,還是把父母當一體直接一律當作贈與440萬?koko6571 wrote:3.每人一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超過220萬的部份則要課10%的贈與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