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租金三萬 押金兩個月

不知公式這樣計算是否正確?
(30000X12+60000X1.04%)X57%


請問計算公式 是這樣嗎?
全年租金收入43%計為必要費用、剩下57%才需要計稅。

這是要扣掉43%之後 再乘以57% ?

43% 裡面只有每月租金 還是涵蓋 押金?
sandypan1211 wrote:
費用

不對!押金不是收入!租金收入才是收入!
假設 租約三年!
第一年,按起租日算, 通常不會剛好一年,除非一月一日起租。
第二年年度,才會剛好一年。
第三年年度,才會剛好一年。
3萬元要扣建保捐和租賃扣抵稅額43%。
3萬元 健保捐(2.11%)=二代健保補充費,另外交給的 健保局收取。(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列印管道 找健保局)
3萬元 扣抵額43%=12900元。
3萬元-扣抵額12900元 =17100租賃收入課税計算。 17100×12個月(一月一日起租)=租賃收入總額。 17100x6個月(七月一日起租)=年度租賃收入總額。報所得稅,有問題請問税局。
大鼻
租金也要繳二代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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