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pan1211 wrote:費用 不對!押金不是收入!租金收入才是收入!假設 租約三年!第一年,按起租日算, 通常不會剛好一年,除非一月一日起租。第二年年度,才會剛好一年。第三年年度,才會剛好一年。3萬元要扣建保捐和租賃扣抵稅額43%。3萬元 健保捐(2.11%)=二代健保補充費,另外交給的 健保局收取。(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列印管道 找健保局)3萬元 扣抵額43%=12900元。3萬元-扣抵額12900元 =17100租賃收入課税計算。 17100×12個月(一月一日起租)=租賃收入總額。 17100x6個月(七月一日起租)=年度租賃收入總額。報所得稅,有問題請問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