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都是我爸在騎的 但是好幾年前他把車子的行照登記在我名下罰單是機車超速 不算貴但我跟他有糾紛 好幾年前就跟他沒聯絡了我一點都不想幫他繳罰單問題是現在監理所寄信過來說要什麼強制執行罰單上拍照的照片也根本不是我我是不是要跑一趟監理所 說那部機車不是我在騎的?如果我要把那台機車轉出去 我是不是還要找到機車本人和我爸一起跑監理所辦手續?有沒有什麼辦法不需要跟他聯絡就把這張罰單還給他的?
22665678 wrote:没車牌無法報廢啦!...(恕刪) 22665678 wrote:補充一下,我的作法還...(恕刪) 不是不要用..是根本不能用..會被法辦..謊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可以存證信函書面通知..請求歸還...不歸還...可提告侵占..管你是老爸還是老母但..走到這地步就是連親情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