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有確定七年內如果被國稅局查到帳的話不會踢掉這筆租賃費用嗎??而且租期到期車子可以過戶回來自己的名下嗎??因為如果過戶回來自己名下這樣不就不屬於營業租賃了嗎??我也有再想要這樣做,不過我的會計師是這樣跟我解釋的耶感謝您
陽光城市 wrote:這幾天看完車決定車...(恕刪) 當然可以但將來過車輛過戶不可以直接過戶到該公司、老闆或員工名下萬稅局會查查到會追稅 還要罰錢之前了解的方式先過到第三人 ..滿..幾個月後再過戶回實際的使用者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