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機車第三責任險是只保車主,還是所有騎這部車的人,還是有限定?(若車主為父親,車主的兒子騎乘是否有保障)

個人積分:38分
文章編號:69332234

個人積分:139分
文章編號:69335393
moki1111 wrote:
會問這個問題大概就...(恕刪)
駕駛人傷害險要列名, 那只是形式上列上去而已
不是列名的被保險人也會理賠..
原因在於駕駛人傷害險是強制險的附加險..
強制險的被保險人包括 "被保險人" + "附加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就是行照上的車主
附加被保險人, 簡單來說,就是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汽車的人..
那,既然, 駕駛人傷害險是強制險的附加險,被保險的人的定義理當等同強制險..
那,又為何要列名呢?? 因為駕駛人傷害險是傷害險,所以必須有保險標的 - "人"
但若只保列名的人, 卻收比較多的保費..對於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但在一開始投保時,又無法確定未來一年內,有誰會使用到投保的這輛車,
所以,目前的作法是先以車主為被保險人
若有發生事故, 確定駕駛人時,再去批加該人.....


個人積分:9886分
文章編號:69335496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