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機車第三責任險是只保車主,還是所有騎這部車的人,還是有限定?(若車主為父親,車主的兒子騎乘是否有保障)
這是賠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不是理賠自己修車的車體險,所以是沒有限定的,任何人騎乘只要有經過車主同意使用即可
這個要看條款內容。
講簡單一點保險都是看條款,有的便宜但仔細看會發現有些批註限定。
有個沒寫表示有空間再發生問題時可以談。
投保前可以上網查一下相關問題或直接和保險人員確認條款比較OK。

這邊有一些業務回答類似問題,給你參考
https://my83.com.tw/question/4459
yksl wrote:
請問機車第三責任險...(恕刪)

第三人責任險是保事故發生的對方及其他受害者
車主1毛錢都拿不到
除非有附加駕駛人險才有保障駕駛人
保險是跟著車的,不管是誰駕駛這輛都有理賠
只有車體險的限定駕駛人才有看人
會問這個問題大概就是有多買駕駛人傷害險
他要求你填駕駛人才會產生這種疑慮
駕駛人傷害險不在名單上的不理賠
第三人責任險顧名思義,第三人指的是發生事故的對方,這不管誰騎都有賠的

moki1111 wrote:
會問這個問題大概就...(恕刪)


駕駛人傷害險要列名, 那只是形式上列上去而已
不是列名的被保險人也會理賠..

原因在於駕駛人傷害險是強制險的附加險..
強制險的被保險人包括 "被保險人" + "附加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就是行照上的車主
附加被保險人, 簡單來說,就是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汽車的人..

那,既然, 駕駛人傷害險是強制險的附加險,被保險的人的定義理當等同強制險..
那,又為何要列名呢?? 因為駕駛人傷害險是傷害險,所以必須有保險標的 - "人"
但若只保列名的人, 卻收比較多的保費..對於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但在一開始投保時,又無法確定未來一年內,有誰會使用到投保的這輛車,
所以,目前的作法是先以車主為被保險人
若有發生事故, 確定駕駛人時,再去批加該人.....


第三人責任:賠償對方的 就是不屬於自己這邊的傷害者

駕駛人傷害:只賠自己的騎乘者 包刮借車給人騎

附加:駕駛人傷害是廢險 建議自己+保意外險即可

因為駕駛人傷害只保非車禍造成的理賠 例如閃貓閃狗 天雨路滑

另外自己+保的意外險 不管乘坐何種交通工具 只要被保險人有意外

都會理賠 所以想要加強自身保障 請另外+保意外險
如果是一般說的第三人責任險是來賠對方的人或車,不過可以看看保險內容是否有附加條款之類的可以賠償我方駕駛人
yksl wrote:
請問機車第三責任險...(恕刪)

第三責任險是跟車子的和騎乘的人無關,我跟保險公司確認過,我也是車子給我兒子騎去加保第三責任險,前天才收到保單
第三責任險是怕剛考上駕照的小孩子騎車撞到別人,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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