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戲拖棚這樣搞下去台北市政府更沒面子…因為這件事絕對沒有他們想像的那麼簡單google也丟了市場…就算付費市場再開放 但是在這段期間 不知道有多少人開始找其他「免費」的東西來用就…看好戲吧 雖然我也是andorid的用戶不過我不滿google 但更不滿台北市政府搞不清楚狀況然後用過時的法條來執法
報紙寫說是GOOGLE要求延期....用合理的懷疑來看 依照葉狀師愛彭風的個性我看北市法規會現在應該是下不了台 所以放話說是GOOGLE要求延期那...到底其他的網購像...PS Store葉狀師要不要一起俵阿?
看是以上落落長的討論後,有人說來到當地就是要守當地的法,既使是國際大公司也是一樣....這讓我想到今年三月份google和中國政府對幹的戲碼。(google認定中國政府想要駭他們的郵件盜取異議份子的郵件),使得google不得不由中國退出(後續的抗爭結果,只保留香港的服器,現在所有在中國的連結自動轉到香港伺服器)。這樣的大公司還真有勇氣和中國政府對抗,就是為人維護個人隱私悍衛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和隱私權。當中國政府還是官腔官調的說:國際任何大公司集團不管是誰都要遵守中國當地的法律。三月份的事不知大家還有沒有印象,對於google我只有配服,不畏強權,堅持民主人權(雖然創辦人和執行長有點不同調,執行長當和事佬不想google完全退出中國,所以保留香港的服務),像中國沒人權的國家這種惡法google也不屈服,可不像yahoo出賣個人資料給中國政府(楊志遠也承認並公開道歉)。數位線上商品巳是未來的潮流,至於七日的退款期我也有很大疑問??是否符合世界潮流趨勢??因為畢竟是虛擬商品不是實體物品!!~如果能參考國際先進國家的做法就可知咱們的法律是不是惡法啦!!~~不管是數位虛擬產品或基本人權,不符潮流的都是惡法啦!!~~,google有那種氣魄寧可不賺關掉收費軟體也要悍衛數位產品的價值,台灣政府也該拿出氣魄修個法協商一下坐下好好談,好歹也算是先進國家,又不是沒人權的中國。有氣魄的google,我挺你!!~~~~~~
小哉哉 wrote:看是以上落落長的討論...(恕刪)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9282/122011073100176.html北市府法規會首先取得國內消保團體及資策會的力挺,以避免腹背受敵的窘境。而在得知歐盟即將實施遠比台灣更寬鬆的付費手機軟體14日鑑賞期後,北市府胸有成竹,先是透過來台表達反對意見的蘋果律師,向蘋果總公司積極表達北市府主張的理由,率先取得蘋果的諒解。--等到全世界都十四天的標準後台灣再繼續堅守15分鐘無條件退費期好了台灣還真的是不長進+無良商人的天堂因為消費者太好騙了
gantaitw wrote:http://new...(恕刪) 北市府法規會首先取得國內消保團體及資策會的力挺--->國內消保團體???那些團體?有沒有全名?可不可po一下出處?資策會是誰出錢的!它力挺的出處可不可以po一下?因為我個人覺得媒體可信度很低,發生過一些事,所以想知道這是有根據的嗎?而在得知歐盟即將實施遠比台灣更寬鬆的付費手機軟體14日鑑賞期後--->歐盟即將實施--->第一點資料出處(歐盟公佈在那裡)?第二點實施了嗎?第三點歐盟有無配套方案,有的話,請po出來讓大家看一下,不要學媒體斷章取義,人家可是一整套,不然就不是先進國家了!難道我們都只在時間(15分vs7天)上討論,其它都不管,如果其它都不管跟北市府不是一樣嗎?等到全世界都十四天的標準後台灣再繼續堅守15分鐘無條件退費期好了--->第一點那請等到「全世界」都十四天的標準後再說!第二點不是台灣堅守15分鐘,是google,不要把台灣扯進來,g家系統的消費者不能代表全台灣好嗎?台灣還真的是不長進+無良商人的天堂因為消費者太好騙了--->台灣是不是不長進我不知道,是不是無良商人的天堂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消費者想買什麼,那是他的自由,就算被騙,他覺得很高興,其他人也沒有立場說什麼,不是嗎?因為台灣是自由的國家!如同被騙,不願提告,也沒辦法立案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