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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第一順序會向專櫃反映
因為我們的錢是付給專櫃
但是專櫃不理你的時候
百貨公司不是也會跳出來協調
但是
在Market交易
我們付錢的對象是GOOGLE
而且GOOGLE對於每筆交易都收費30%
出問題我們當然是對GOOGLE
怎麼變成我們要跟軟體開發商要錢呢?
搞不好向軟體開發商討錢的時候
軟體開發商告訴你"我連錢都還沒收到哩"
上面有人舉YAHOO購物為例
個人覺得這是不一樣的
因為在YAHOO購物
錢是付給販賣者
再由販賣者支付刊登費 3%左右
以這種模式來看
YAHOO確實只是提供交易平台
GOOGLE模式卻是收錢交軟體
比較像是經銷商
所以使用者應該對的是GOOGLE
而不是軟體開發商
個人認為
錢付給誰
誰就要負責
如果要使用者直接找下面的
那幹嘛要給你賺
難不成
裝潢出問題 不找設計師 要找小包
車引擎出問題 不找原廠 要找引擎製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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