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onsssya wrote:
巧的是,因為工作的關...(恕刪)


那這樣您應該會了解這就是實體硬體跟虛擬智財產品之間本質不同的問題,對於硬體,一般代理商或通路商(燦坤,順發),超過7天也不會給你新品,也只能換貨,有問題,可以,請找原廠,不然就是給代理商錢,他幫你送原廠,如果真的有重大瑕疵,原廠才有權力決定要不要退錢給你,但實際上很難,如同之前intel cpu還有一堆nb電池的問題,也只能換,不會退。

對於軟體,不能立刻換個良品給你(除非改版),以google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他也只能說在一定時間內退你錢,這個時候因為軟硬體的本質不同,所以設立的遊戲規則為15分鐘,之後也請你找原廠,若因為軟體瑕疵導致的損失,那也只能跟原廠求償,代理商只能在其中扮演轉述的角色。
唉.... 那讓我們回到你的問題本身吧。

Google 開 Market 是生意?對吧?你只要回答對不對。
Google 的 Market 也算是一種通路?對吧?你只要回店對不對。

那,法律有規定通路一定要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嗎?有嗎?你只要回答有沒有。

所以?你現在是想炮 Google Market 的服務爛?還是指他的服務不合你的意?還是其他?

說實在,在這一塊,你身為一個消費者,最最最偉大的權力就是,你xx的不要用 Android Market 買東西。

就像是你討厭全家,你可以去 7-11。

但跟全家有沒有做錯無關。

另外下面純感想..

他家做生意的方式落不落後從他有多少客人我想就能回答您的答案了...
還是你覺得他們家客人很少你不放在眼裡?

我期待你發明一種偉大的通路服務方式來改變這個世界,我老了,但我希望我活得到那個時後。
By Lak
以我們公司購買ADOBE MICROSOFT...等軟體為例
都是向經銷商買
有問題
向經銷商反映
經銷商自己與原廠溝通
可以處理的 自己處理
不能處理的 找原廠一起來談

撇開其他問題
經銷商收了30%的傭金
遇到問題不處理
然後要使用者自己去找原廠
這樣對嗎
breakryu wrote:
如果在百貨公司購物出...(恕刪)


透過7-11的代購服務,東西寄到7-11店面,消費者去拿取,也是付錢給7-11。
你說7-11有沒有收錢,有沒有索取費用。我覺得是有,但他索費是因為提供服
務。

就好比你會給服務生小費,國外不給小費你會被服務生整。台灣店面大多統一
收10%服務費。手機軟體不論是android、apple、Nokia等都會收取服務的費用


補充一下,這30%費用是向開發商索取,不是向消費者索取,是他提供開發商一
個銷售平台。所以並沒有向消費者索費。如果要向google抱怨,應該是開發商
去向google抱怨才對。
不用發明了,學Apple就對了。

手機下載的軟體範圍這麼廣,電子書,Game,Video差異這麼大。當然要個案審查才能解決問題。

和Google一樣,也在交易中抽了20%~30%的Apple,並沒有偷懶放一顆按鈕就了事。而是耗費人力物力,擔任消費者和開發者溝通的平台。順便說一下,apple無限期可提出退費申請,而且寫中文也可以通。

像Google這樣抽2成到3成,只放一顆按鈕的方式,還真少見。十五分鐘內,提供一個按鈕按下去,錢就退給消費者,開發者只能摸摸鼻子認命。十五分鐘後,變成消費者只能摸摸鼻子認命。真要Copy,十五分鐘綽綽有餘,只會害到合法消費者。
不用發明了,學Apple就對了。

手機下載的軟體範圍這麼廣,電子書,Game,Video差異這麼大。當然要個案審查才能解決問題。

和Google一樣,也在交易中抽了20%~30%的Apple,並沒有偷懶放一顆按鈕就了事。而是耗費人力物力,擔任消費者和開發者溝通的平台。順便說一下,apple無限期可提出退費申請,而且寫中文也可以通。

像Google這樣抽2成到3成,只放一顆按鈕的方式,還真少見。十五分鐘內,提供一個按鈕按下去,錢就退給消費者,開發者只能摸摸鼻子認命。十五分鐘後,變成消費者只能摸摸鼻子認命。真要Copy,十五分鐘綽綽有餘,只會害到合法消費者。

說得好,我也很認同你的想法,15分鐘真的是點短。但是與其改變15分鐘,倒不如對於有問題的軟體提供
無限期的退費,只是什麼是有問題的軟體,這就是google的問題了。
樓主的問題在於:你以為 Google 是台灣公司

但事實上,Google 是美國公司,雖說台灣有分公司....

網路是不分國際的,全世界的購物網站,高興都能上去買
比如:
美國的 ebuy、亞馬遜
日本的樂天市場(有提供中文)
有的商品提供海外運送服務,台灣也可以收到,付費可能要用信用卡

但是買了出問題,要退貨,當然就得找外國人了,因為那購物網站本來就外國的...


Android Market 上面的軟體,作者也有分台灣人和外國人,如果說怕退貨麻煩,語言不通,那不要買外國作者的軟體不就好了。這都是個人選擇,決定權在你手上。

另外這是全世界都一樣,就算日本人、韓國人、歐洲人、泰國、印度、非洲人,上 Android Market 買,還不一樣都是 15分鐘快速退款,超過要與軟體作者溝通退錢。天龍國也在地球上,應該沒比較特別...

要說特別的話,大概是天龍國網路很慢,只是下載就用掉15分鐘,都還沒開始用已經超過快速退錢時限...
linkery wrote:
補充一下,這30%費用是向開發商索取,不是向消費者索取,是他提供開發商一
個銷售平台。所以並沒有向消費者索費。如果要向google抱怨,應該是開發商
去向google抱怨才對。


消費者的錢是直接給軟體開發商 軟體開發商再給GOOGLE錢
還是錢給GOOGLE後 再由GOOGLE給 軟體開發商
要先釐清

如果是前者
錢是直接給軟體開發商
軟體開發商再給GOOGLE錢
那使用者直接對軟體開發商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是後者
錢給GOOGLE後 再由GOOGLE給 軟體開發商
那使用者直接對軟體開發商就是不合理的
因為你在這案子你已經收取傭金
就必須扮起溝通協調角色

breakryu wrote:
消費者的錢是直接給軟...(恕刪)


是前者,在Android Market上買東西收據、扣款明細都是從開發者端發出來的。

開發者再跟金流業者拆帳,用Google Checkout的話就跟Google拆,用電信業者提供的電信帳單扣費的話就跟電信業者拆。
Sideway wrote:
是前者,在Andro...(恕刪)


我是不清楚GOOGLE收費模式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
他的模式就比較像YAHOO
只提供交易平台
有爭議
去找收錢的

我相信GOOGLE
但是我不相信他後面的軟體開發商了
隨便一個軟體開發商亂搞
就麻煩到吐奶了
這樣消費模式存在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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