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1102 wrote:
美國在專利上獲得的資訊是指透過政府的權力竊取專利在軍事的使用上嗎...
試著把專利制度看成 股票市場,透過專利制度可以看到很多原來一般工具、作法看不到(隱藏)的資訊。
apa1102 wrote:
如果引擎的油耗可以降低,是不是意謂可以跑得更遠?(恕刪)
應該把焦點放在無功的耗散,如打來打去的官司某種程度是耗散。
但是消費者付出高價買專利產品不是耗散,因為沒有好的專利 (如好的輸入法、使用介面) 造成的時間損失才是耗散。
高價只是代表其有用程度的資訊罷了,金錢的流動不算耗散,是勞務的交換。
如果米國認定只要多手指的觸控都算 Apple 的,那就是 公共財 讓很多步,
反正 Apple 多賺錢,多繳稅,站在國家的立場,讓多讓少總的來說還是在鼓勵研發,只要確認投資者有足夠回報來繼續研發即可。
壟斷跟專利的層次不同,專利是法律允許的競爭排除而且其運作的最終結果是增進公共財,微軟透過其優勢及檯面下的作法造成的壟斷並不會增進公共財。
1. 你跟他是合作伙伴(比方Samsung賣給APPLE RAM, Flash, LG賣他面板...)
2. 你平常有給他授權金 照他的遊戲規則
3. 你賣的東西跟他沒有直接衝突(ex: 他賣手機, 你賣電冰箱)
4. 你的規模太小, 告你的錢賺不回來...
5. 你也有很多專利保護自己
6. 你跟蘋果老闆幕後關係很好...-.-
要反擊的方法不外乎:
1. 你也有很多專利 可以告回來 重點 要是美國申請的專利比較快...
2. 你申請該項專利在發表前其實已經被眾人所知...這個有點難...
3. 你付他權利金和解, 這對營收影響很大, 因為通常是抽成來算(賣越多抽越多)
4. 你跟他交換專利來和解
5. 請人去官說他撤消 應該也是有但書 這也是要付出很多代價
但被告後買不回的是 公司的形象, 還有被扣押的損失 一但允許扣押 整個美國的貨都會出不了
不過如果HTC專利持有數不夠多 或不夠重要的話 可能走上花錢消災的機會比較大...畢竟他跟Apple真的是純粹的競爭對手
如果他今天沒有品牌的話 也許還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真正的問題 不是在最後誰輸誰贏 是誰的貨被扣押多久
現在商業上就是這樣 與其抱怨他為什麼是這樣 不如了解怎麼去作下一步 畢竟遊戲規則已經這樣跑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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