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Market 現在都沒下文了


dwang wrote:
只有讀死書的人才會有...(恕刪)


想一想,你應該也算有讀書的,那就離題針對你這「題外話」特別討論一下

你那關鍵問題有:
「販售給台灣的未成年人」 --> 網路上這件事情通常很難特別定義或處理,假如要處理「刑事」的話,通常這狀況也會斟酌考量「業者告知的訊息」

另外一個關鍵問題:
但是,假如設網站的是你,一個台灣人,身在台灣,網站註冊在國外銷售而已,追究「刑事」要找「你」的話,則「不一定」跟你所在位置有關

ex: 美國就立法對於出國嫖未成年少女的人追究刑責(當然執行怎樣是另一回事),就算在當地未成年定義是6歲,美國是16歲,他嫖的是13歲;美國依法還是可以追究那個美國公民的責任
(講白一點,刑事責任就是看人看國籍看行為,管你躲到哪裡都可以追...只要法律有就好)

最後:這和本主題無關

dwang wrote:
所以一旦發生問題了,...(恕刪)


的確是抓不到

看看那詐騙集團的跳版都在國外~

有看到抓過嗎??

cchang1234 wrote:
台灣人真奇怪,
可以要求政府忽視國外公司違反自己的法律,
卻不要求國外公司尊重自己的權益。
可以上街抗議公務員加薪,
卻沒人上街要求自己要加薪。

簡單來講,
就是自己犯X。

另外,
台北市沒辦法代表全台灣,
但是google台灣註冊在台北市,
台北市就有權力要求配合。
不爽就叫google設到南部去,
看看google會不會肯


他說的是對的

真不知道一些人頭腦是怎麼了
難怪會有人說是google派人來逼台北市政府的
而且每隔一段時間就來發文一次
然後吵一樣的話題,漸漸的,人也懶得再教你們懂了,還剩下的就你們這些了~~
jackie

rayang wrote:
郝龍斌亂搞...

樓上有人搞不清楚狀況
所以今天是扛著 "台北市政府為消費者維護權益" 的大旗就可以亂搞了嗎?

所以其他國家的政府都不維護消費者權益? 全球就妳台北市政府懂得維護消費者權益?


反正官字兩個口 仗著依法行政四個字亂搞
被砲轟就說是法條有問題 不是人有問題 然後再來修法

根本是嘴長在妳身上 怎麼說都你在講

法律條文是死的 本來就不可能面面俱到 所以才要有法官 陪審團 律師這些人去解讀
解讀的人腦袋有問題 那再好 再完美的法律條文也是一樣.......


說的好

還有那個 葉...~狀.師  (諧音還真...邪)
奇怪了,Google Taiwan登記在台北市所以是台北市政府有權管,
這麼久以前就知道的事情了卻到現在還有人在跳針,是網軍還是五毛黨?

真這麼不爽,可以建議Google Taiwan搬到高雄軟體園區啊...
啊我忘了那邊幾乎沒廠商想去,滿奇怪的對吧~

為什麼同期發展的內湖南港和高雄軟體園區,這些年過去了
前兩個可能現在每天快20萬人在上班,產值要用兆來算,後面那個怎就沒啥人想去?
還"害的"Google TW只能登記在台北,北市府出面管轄顯然嚴重傷害到某些人的情感......

塔綠斑網軍頭子已成淡水河浮屍,各位綠網軍繼續助紂為虐不怕成下一位?
雖說家裡清一色xperia大全套
現在還再決定要買Android平板,還是APPLE i pad
我看在這樣封鎖下去,大家還是會漸漸投奔appale
一堆半套lite軟體實在讓人用的不愉快
只能民事處理???? 哈哈哈, 那我經手的case就簡單多了.

真的是 加油!!
如果你是學生就多念點書, 多看看案例.
如果你已經在工作了(希望不是在法界), 學學用整體角度判別事情對錯. 別忘了社會責任這頂大帽子.

sycee2008 wrote:
哈哈~死讀書,你這程...(恕刪)
沒辦法
台北市政府憑著廣大且死忠的支持者
做事根本不用負責..

因為根本不會有人跑票
就算有很多支持者對此事感到很不爽
最後關頭還是會投他

嗯, 有點意思了

你應該知道domicile是什麼吧. 現在在國際上Nationality已經不是重點了.
當你牽涉到跨國交易時, 那些在合約最後寫" ....以xxx為最終管轄法院" 的只是求心安罷了

sycee2008 wrote:
想一想,你應該也算有...(恕刪)

RR wrote:
奇怪了,Google Taiwan登記在台北市所以是台北市政府有權管,
這麼久以前就知道的事情了卻到現在還有人在跳針,是網軍還是五毛黨?
...(恕刪)


對阿 好奇怪唷 明明是google不守法 怎麼怪到政府了

怎麼不怪google 片面關掉造成使用者的損失呢? 應該是google要有備案阿...
怎麼不要求 乾脆為了使用者權益 請他到高雄設總部呢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