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phone2 wrote:
本人帳號:MEPHO...(恕刪)


所以當初講的是不實嗎?

小灰鯊 wrote:
感謝你 有在注意我的...(恕刪)


怎麼車子內裝全拆了???

要那智傑跟你道歉,辦不到吧



那一推廣告文只有寫好的,負面的缺點都消失的文,
哪天就請消保官去查,要告一起告。人人有機會。

mephone2 wrote:
本人帳號:MEPHO...(恕刪)

我一直以為當有人批評店家時~店家都會虛心受教~然後改進或者跟消費者解釋...
看來我真的要改觀了~店家只要不高興就可以告人了...
看來什麼叫~服務業的精神是無法抵觸名譽....我只能說公道自在人心...
要是連批評都無法受教的話~那toyota應該會告很多人吧...
這個主題又回到之前許多主題的狀態

居然是好像無緣當車主的
拼命批評
然後現任車主
努力悍衛

這就奇怪了
為什麼要上01
為什麼要開箱
不就是要看使用者經驗嗎?
結果變成看「不使用者經驗?」
甚至看「打死不使用者經驗?」
從一開始就先入為主的不使用者
還有什麼客觀的討論空間?
還有什麼機會可以求同存異尋求共識?

B-Class 看起來不錯啊,我很喜歡
上一代就覺得,
是台很~適合女生開的車
所以如果我老婆要求的話,我會願意買給她
SX4也是不錯的車
但代理商就令人擔心了

所以本來青菜蘿蔔
各有所好
我不會去M. Benz版說B-class是娘炮號
也不會去SUZUKI說SX4是孤兒車...
不是嗎?
還是你們覺得,我這樣去別的版說嘴
就是仗義直言?
就是為民喉舌?
就是言論自由?

至於說我家隔壁如何如何
甚至說我認識的哪一個表哥的誰
這類可以跟道聽塗說劃上等號的發言方式
就留在家裡騙小孩就好了
我們社區裡的鄰居
說藍寶堅尼難開得要死,換成也沒多好開的Aston Martin
難道我也可以上來說藍寶堅尼是爛車嗎?
又是同個社區裡的鄰居把SL55換成超醜的P牌四人座跑車
難道我也有資格代替他發心得感想嗎?
我有資格評判這些車的好壞嗎?

Henshin wrote:
把 LUXGEN ~...(恕刪)


如果是這原因...小弟實在不茍同車商做法
台灣有多少人台灣狗語..把 納智捷 念成 那隻賊 有需要反應那麼大嗎??
用微軟新注音也常常有人沒選字造成笑話...難道都要告嗎??
如果是這原因...真的是做過頭了...

i700623 wrote:
不好意思
試問我有出言誹謗/造謠/中傷/抹黑到Luxgen嗎??
然到我單純的發表我不喜歡Luxgen也有問題??
如果說我單純的說我不喜歡/打死不可能買Luxgen
就能影響到眾網友
那麼你太看得起我了
因為那也代表著那些在網路上讚美/喜歡Luxgen的網友
也可以吸引到眾網友喜歡Luxgen
然後我就是單純的不喜歡/打死不可能買Luxgen
如果要筆戰
那很不好意思
這篇回完
我也不會再回到這一棟樓
以上(恕刪)



你的發文內容當然沒有惡意出言誹謗/造謠/中傷/抹黑 Luxgen
你可以發表不喜歡Luxgen的言論
你當然也可以說你打死不買Luxgen
甚至你要說下輩子你連看都不看Luxgen也可以
當然可以!因為這是你的言論自由

但你顯然沒理解我對你的質疑是什麼
我好奇的是你發這文的用意是什麼?
你不覺得這心理很值得深究嗎?
因為你大可不聽,不看,不用,不買,不想,不接觸任何有關Luxgen的事物
因為Luxgen跟你是兩個不會有交集的平行線...
但是你卻選擇在大家面前嗆說你死都不買Luxgen
我很好奇那種心態....
就像一個憤慨的國中男生,跑到北一女門口大喊"我這輩子死也不填北一女"一樣另人不解

你有發言,就有受眾
現在受眾提出疑問,你有空就回應一下吧
若你就是喜歡到個地方放個炮就走,不想面對質疑或沒有能力回答問題
那要不要考慮以後就在浴室自我喊話就好
畢竟這是討論空間嘛,沒有互動跟火花不是很可惜嗎






FREE BIKER 67 wrote:
失手打錯字當然會有,不過,我若是要打自己ID時
可不會失手打錯去打成別人的ID

好啦,你還是堅持你和BEE40是不同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那就堅持吧。或許,世界上真的是無奇不有,剛好有人
的ID取名為BEE40,而你的ID也這麼剛好取名為BEE41
同時你們對於LUXGEN相關的事情,也都非常的關心注意
而且這麼剛好,你們發文的風格也十分的類似,更奇妙的
是,你們二人竟然完全一點關係也沒有,這可真夠妙了~



這兩個本來就是同一個人

[站務] 請問貴站關閉帳號的標準為何?

連這個都不敢承認,該不會是覺得自己的行為很幼稚,羞於啟齒

不過這是不可能的代誌

這位仁兄不是這樣的人



Make It Simple ~ Make It Better

kocom5477 wrote:
如果是這原因...小...(恕刪)



我覺得不可能是因為不雅諧音就被車廠法務"善意警告"
因為只是諧音,其實是沒有足夠的理由證明有"惡意"
就算提告了也不成立

我覺得比較可能的是發言間有明顯惡意的攻擊與汙衊
或是信口開河轉述未經證實的錯誤消息
那就足以影響他人對車廠的觀感,甚至影響商譽
當然
詳細情節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目前這幾篇道歉文其實都看不清究竟犯了什麼錯
很可惜

總而言之
大多數台灣網路使用者,相當-相當-相當-相當欠缺法律常識
也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欠缺對他人基本的尊重
以為躲在鍵盤滑鼠背後,沒有露臉就沒有人知道他是誰
所以可以任意發言,大放厥詞,說些不著邊際的話
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像自走砲一樣遍地開花不用負責

這一波"善意警告"其實是好的
希望有助於言論風氣的改善

不歸路也得停、看、聽 wrote:
難道我也有資格代替他發心得感想嗎?
我有資格評判這些車的好壞嗎?


不會呀,閣下在底下這個討論串,評判宗財先生七天之後才會回家,挺到位的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44&t=2430892&p=55#32709180#32709180


不歸路也得停、看、聽 wrote:
最簡單的,SUV的最低階83萬比Innova貴上30萬
然後一起被砂石車側撞了
SUV的車主可以爬出來發文
宗財,可能要七天之後才會回去看他的水某....

你應該後悔 被 那位漏油的 01 會員, 套入圈套 , 影響你的合法網路發言行為

因而失焦 , 批判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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