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麗] wrote:
在雙線道的馬路上車子還挺多的.就看到台腳踏車佔據車道騎在外線道靠內側
後面的汽車就按喇叭了:你這台腳踏車是怎樣啊.占在這裡幹麻
腳踏車:我又沒騎在內線車道.你咬我啊
汽車:你明明從外側騎過去就可以了啊.占在這裡幹麻
腳踏車:我也有路權我也有繳稅金啊.你汽車可以佔一個位置我不行嗎
汽車:現在車子有點多.你明明可以到前面去卻不去
腳踏車:我有路權就可以比照你汽車.就算我是故意的又怎樣.我就是有路權.汽車沒有比較大
後來前面紅燈了.剛好擋到腳踏車
雖然還在紅燈中.但小綠人已經亮了行人可以優先通過.沒想到腳踏車看橫向沒有車輛踏板一踏就騎過去了
這讓剛剛後面那台汽車看的很不爽.等到綠燈了就開過去嗆聲:喂.騎腳踏車的.你不是有路權可以比照汽車嗎.怎麼闖紅燈勒
腳踏車:我不過是腳踏車而已.也可以比照行人啊.你咬我啊
這就是路權的解釋
舉這個例子看不懂想要表達什麼?
要是前後車都有同等路權,那就是依序前進,沒有前車讓後車的道理
除非法律明定後車有高於前車的路權如值勤中的救護車或消防車
另外自行車如果要比照行人,那就必須要下車用牽的,否則依法規而言一樣是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