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良偉~~被國光號追撞的MPV,乘客無傷。

KESA28493 wrote:
甚麼叫坐在貨艙?
你可以舉一個例子嗎?

座椅移到貨艙空間(型式認証時定義的1立方米),這不叫坐在貨艙嗎?


KESA28493 wrote:
用你的無厘頭方式問你
退一千萬步來講,可以說說坐在車內的乘員權益,有任何車廠能保證嗎?
保證出車禍人絕對不會受傷...


真的有點無厘頭,當然沒有車廠會保證不會有人受傷,所以才有產險公司的存在呀。

問題是:

當車主或車廠行為踰越了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的那條紅線時。(至少這個行為已經有踰越監理站及執法機關紅線的可能性)

誰來擔保損害的理賠?

如果是車主的個人行為,那就是車主自己糊牛屎。
那如果是車廠在車主不知情下的行為,誰會負責?


beebee41 wrote:
座椅移到貨艙空間(型式認証時定義的1立方米),這不叫坐在貨艙嗎?


原來型式認証時定義的1立方米是用來看是不是坐在貨艙的?
請問哪一條法這樣寫?

行照七人座有看到嗎?
有多出任何一個座位嗎?


beebee41 wrote:
真的有點無厘頭,當然沒有車廠會保證不會有人受傷,所以才有產險公司的存在呀。

問題是:

當車主或車廠行為踰越了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的那條紅線時。(至少這個行為已經有踰越監理站及執法機關紅線的可能性)

誰來擔保損害的理賠?

如果是車主的個人行為,那就是車主自己糊牛屎。
那如果是車廠在車主不知情下的行為,誰會負責?


所以你也承認你的問題無厘頭?

保險公司除外責任是白紙黑字的條款
哪一家保險公司哪一條除外責任說不賠?可以找給我看看嗎?不要一直在這邊自行補充解釋鬼打牆了

你懶得找的話,我隨便找一家條款給你看看
華南的乘客附加險

第二條 乘客之定義
本附加條款所稱之「乘客」,係指除駕駛人外,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人,包含被保險人之配偶、家屬及受僱人。

第三條 承保人數
本附加條款之承保人數以被保險汽車行車執照所記載之載運人數為準。倘發生意外事故當時,被保險汽車搭載人數超過載運人數限制,本公司對每一乘客及每一意外事故,均僅按載運限制人數與實際搭載人數之比例負賠償之責。

第五條 不保事項
乘客因下列原因所致之體傷或死亡,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乘客之故意行為。
二、乘客之毆鬥、自殺或犯罪行為。
三、乘客本身之疾病、殘疾。

哪一條有寫坐哪邊不賠?
甚至你舉的例子,乘客坐貨車車斗,假如沒有超過行照乘客人數
保險公司一樣要賠,不然就是要舉證乘客坐貨車車斗是為了故意要讓自己受傷以獲取保費理賠。這還不是保險公司說了就算喔,告上法院後要法官說了才算...

KESA28493 wrote:
原來型式認証時定義的1立方米是用來看是不是坐在貨艙的?
請問哪一條法這樣寫?


那不然1立方米的空間是幹嘛用的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 條

(二)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並核定載人座位及載重量,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後方實際之載貨空間達一立方公尺以上之汽車。


載 貨 空 間
beebee41 wrote:
那不然1立方米的空間是幹嘛用的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 條

(二)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並核定載人座位及載重量,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後方實際之載貨空間達一立方公尺以上之汽車。


載 貨 空 間


then?
我從來沒有說MPV第三排座位後推後可以有一立方公尺載貨空間
也因此MPV不符合小客貨兩用車相關規定

然後呢?
直接推論沒有一立方公尺載貨空間等於人員坐在貨艙?
要是你的邏輯能力只有如此,還是請你的好朋友beebee40出來吧...

還有那個你的保險不保還有問題嗎?
怎麼又不談了?
哪一間保險公司的條款有這種除外條款的啊?
也可以請你的好朋友beebee40幫忙一下
他找資料能力蠻強的...
KESA28493 wrote:
then?
我從來沒有說MPV第三排座位後推後可以有一立方公尺載貨空間
也因此MPV不符合小客貨兩用車相關規定

然後呢?
直接推論沒有一立方公尺載貨空間等於人員坐在貨艙?
要是你的邏輯能力只有如此,還是請你的好朋友beebee40出來吧...


不知閣下是真不知道還是在模糊焦點。

首先,為什麼會有閣下說的:

KESA28493 wrote:
重點是要納智捷對以後可能發生的驗車,甚至被攔檢開罰單問題白紙黑字負責到底


這件事。

就是因為MPV的某些車型在型式認證時是以小客貨車取得合格證,也就是說它是有1米立方的載貨空間,並且取得政府認證。

後來因為某些神奇的原因,出售給消費者時,座椅被往後調整,而隔開客艙與貨艙之間的Partition Bar(也就是閣下說的:
KESA28493 wrote:
你實際用車的時候會把車窗及人貨分離的貨桿裝上嗎?

人貨分離的貨桿)也神奇地消失了。所以才會有驗車及罰單的議題。

(瞧,閣下也用了人貨分離的貨桿來稱呼那根棍子)

如果第3排座椅沒有因為神奇的原因而被往後調整,那麼那根人貨分離的貨桿會從座椅上方切過。
請參考
合法的LUXGEN MPV 客貨車,第三排乘客需不需要戴安全帽?
合法的第3排位置,人貨分離的貨桿都已經在第三排乘員腦袋上方了。
根據wangchungte的測量,神祕力量又把第3排座椅往車後移動了27.5CM。

這樣閣下還是認為調整後的第3排座椅沒有在那個1米立方的載貨空間內嗎?

而且這個1米立方載貨空間是車廠向政府申告的,迄今仍未修改。

沒錯,閣下從未說過MPV第三排座位後推後可以有一立方公尺載貨空間。

但是車廠卻自始至終都說MPV第三排座位後推後可以有一立方公尺載貨空間唷。

而所謂的
KESA28493 wrote:
重點是要納智捷對以後可能發生的驗車,甚至被攔檢開罰單問題白紙黑字負責到底


就是說納廠會對第三排座位後推後可能所產生的驗車、罰單問題負責到底,至於第三排座位後推到載貨空間內所造成的其他法律問題,納廠會怎麼做?納廠沒有說。





shaking8888 wrote:
大家不覺得MPV異音很多嗎?組裝似乎不是很紮實,...(恕刪)

按某位大大說法~您可能也是來亂的
因為批評L牌~依那位大大說法~都是來亂的
別對號入座喔! 我說的可沒說是誰喔
beebee41 wrote:
如果第3排座椅沒有因為神奇的原因而被往後調整,那麼那根人貨分離的貨桿會從座椅上方切過。
請參考
合法的LUXGEN MPV 客貨車,第三排乘客需不需要戴安全帽?
合法的第3排位置,人貨分離的貨桿都已經在第三排乘員腦袋上方了。
根據wangchungte的測量,神祕力量又把第3排座椅往車後移動了27.5CM。

這樣閣下還是認為調整後的第3排座椅沒有在那個1米立方的載貨空間內嗎?

而且這個1米立方載貨空間是車廠向政府申告的,迄今仍未修改。

沒錯,閣下從未說過MPV第三排座位後推後可以有一立方公尺載貨空間。

但是車廠卻自始至終都說MPV第三排座位後推後可以有一立方公尺載貨空間唷。


當要依道路交通法規罰的時候,這個後推的空間就變成座位造成貨艙容積不足
當要依你的保險不保理論時候,這個後推的空間又忽然變成貨艙空間變成人員坐在貨艙了
啊不就都你說就好

不跟你在這邊扯這麼多
你喜歡說是貨艙就貨艙好了

請不要再自行補充解釋
直接告訴我哪家保險公司裡的除外條款不保可以嗎?
KESA28493 wrote:
當要依道路交通法規罰的時候,這個後推的空間就變成座位造成貨艙容積不足
當要依你的保險不保理論時候,這個後推的空間又忽然變成貨艙空間變成人員坐在貨艙了
啊不就都你說就好

果然是在模糊焦點,最早說納廠會對驗車及罰單負責到底的是誰?


而且誰跟你說交通法規是罰貨艙容積不足了?

會被罰的是改裝車體這一條好嗎?去問問Solio小客貨當年是被罰那一條?

貨艙空間也不是我說了算,只要車廠繼續用小客貨車領牌,那塊1立方米空間就叫做載貨空間,中華民國法律說的。



至於保險保不保?


KESA28493 wrote:
第五條 不保事項
乘客因下列原因所致之體傷或死亡,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乘客之故意行為。

KESA28493 wrote:
這還不是保險公司說了就算喔,告上法院後要法官說了才算...


你自己都說有上法院盧的空間了,要是沒爭議,幹嘛勞煩法官大人呢?

不過話說回來,要是真的為了把座椅移入貨艙的爭議而上法院,那車廠召回時要車主簽的同意書以及拍的相片可是"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的鐵證呀。



照beebee41大大的說法

mpv因為座椅改裝可視為'被保險人的"故意違規"行為'所以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那請問客貨車鐵桿沒裝,改hid頭燈,..等這些"故意違規"行為

或是車主未帶行駕照,超速,闖紅燈,未保持安全距離..等這些"故意違規"行為

的車輛發生事故,

都可因'被保險人的"故意違規"行為'所以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是不是任何違規改裝車體或是車主違規行為就可視為

'被保險人的"故意違規"行為'所以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如果不是的話未什麼單就mpv座椅改裝所牽涉的違規事項

保險公司就可以不賠


搬張板凳 看能變啥出身分來 !

好多新人

luxgen mpv, suv 車身剛性 真的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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