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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良民 wrote:
在台灣對的事很少人會...(恕刪)

所以才有民意代表這東西

一等良民 wrote:
我以前也很笨的打1999,但是現在我不會再打了,
打1999要留下個人真實姓名及身分證號碼,
自從新聞說有檢舉達人因為被公佈個資而遭殃打傷,我就再也不打了.


有正義感的不會畏懼這些

那且那些被打檢舉達人的源是什麼
不外乎是天天舉報 被違規魔人打
另一是違規魔人 舉報 違規魔人 然後在那互咬
另一是背後有重大利益 被黑道綁標的
一等良民 wrote:
有人行道也要是可以走...(恕刪)

簡稱歷史共業 早期建築法規就是那樣
如果要照你講的 現行的規範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實際上能施工的量體有多少
能符合到你所想要的結果呢....
公有地就算了 私人土地要怎樣協調阿
政府忙其他事都忙不完了
還搞這一塊...
esthetica wrote:
簡稱歷史共業 早期建...(恕刪)


說實在的就是不重視嗎!
這種看得到的事情,做得好天天就看得到,
做不好天天也看得到.
夠寬的人行道有可能被人違規停車, 其實也没多好
多發, 刪~~
一等良民 wrote:
說實在的就是不重視嗎(恕刪)

是啊,不少都市政府機關只會浪費錢打廣告,這個最簡單,卻不好好治理根本的都市景觀,本末倒置,打混摸魚。

現在新建案呢,政府為了省錢,要求社區認養人行道,建案內縮,給予建商容積獎勵,樓都蓋的超高,高樓越賣越貴,路上的陽光越來越少,建商為了防漏水,人行道都蓋的好斜,超級難走,走起來都需要長短腳,規範鬆散,一樣差,一切亂七八糟,啼笑皆非。
一等良民 wrote:
台北市失敗的人行道.
如果台北市政府認為人行道寬度可以這麼樣的窄,
那在人行道上就不應該有"路燈" "公車號牌" "紅綠燈控制箱" "中華電信的分線箱"這些東西出現.
正確的人行道寬度應該是,兩台不同方向的輪椅可以順利通過的寬度.


日本再小條的人行道上也不會有這些東西.
在台灣行人真的是最最最不重要的,難怪汽車機車都不會主動禮讓行人.

台北市政府到現在還不願意付錢購買土地好好規畫人行道,只願意走歪道,希望民眾贈送土地,或是佔用馬路,路邊停車位來當人行道.


不只人行道有問題吧
那公車站牌在那
結果後面停車格
公車真能靠邊停??

另外很多公車候車區
也是障礙物很多阿
keckelly wrote:
夠寬的人行道有可能被人違規停車, 其實也没多好(恕刪)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想法,人行道有很多種方法可以讓車輛根本無從上去停車....
keckelly wrote:
夠寬的人行道有可能被人違規停車, 其實也没多好


閔碩之家 wrote: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想法,人行道有很多種方法可以讓車輛根本無從上去停車....


我覺的這個議題應該要先定義人行道夠寬的定義
很多人行道就算不夠寬
違停還是停好停滿

而很寬的人行道,就算開放停車,也要明確定義停車範圍及行駛區間。
台北市市區的都市規劃是日據時代日本人規畫的,道路就是這麼寬,郊區就可能是自然發展的,先有路,規劃道路需求寬度,再依需求拓寬,不一定有徵收,數十年前車輛稀少,當時並不會特別考慮"人行道"這個需求。

道路劃設後,其他就是私有地或是建築地,可以蓋房子,房子蓋了,道路就很難再拓寬,公路會選擇繞道(就是外環線),小巷道就是維持原樣,基於人行安全考量,勉強擠出人行道,但是號誌及公共設施不能設在車道,也不能設在人家地上,所以只能如此了!

這跟公務員一點都沒關係

新的重劃區或是各區域的都市計畫,現在都要求建築必須退縮,依不同面臨道路可能 2~6公尺比較常見,退縮地必須開放,也就是說,新的社區或新建築,應該都會有人行道,除了道路範圍內人行道,還有建築退縮地也是人行範圍

日本東京街道,老社區大概都有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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