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古塔將軍 wrote:對不起,要嘛就3隻龍...(恕刪) 批評吃相之前要搞清楚幾個大前提。一是在知道權利以抽籤分配的情形下,還是簽了同意書表示加入都更,結果沒抽中才來反悔。再一是簽了同意書,但建商並未告知權利以抽籤分配(隱瞞),於是在得知實情後反悔決定退出都更。又一是知道權利以抽籤分配,但還沒簽同意書,知道自己可能拿不到想要的權利之後決定不參加。後二者和第一個天差地遠,不可混為一談。
inoue555 wrote:後二者和第一個天差地遠,不可混為一談。...(恕刪) 您把我的想法解釋得很清楚我認為在簽署同意書之前明確的告知住戶所分得的範圍,或是明確告知其所冒的風險(你可能分不到你要的)如果住戶這樣子還是願意加入都更程序,那到時候被拆就沒話講了這才是對人民程序權利的保障其實都更過程這麼複雜我們一般小老百姓很難全盤瞭解要主張程序上權利真的很困難應該課與建商相當程度的說明義務,未盡說明義務即視為程序不合法至於本案跟王家的案子,建商是否有明確告知,這恐怕不是我們局外人可以知道的
不明事理的人那麼多,就讓都更在台灣全都停止吧讓所有的都市一年一年的頹廢破敗吧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的事牽涉到利益的分配,以及情感的糾葛誰去做到最後都會承受罵名媒體和網路永遠不會呈現最真實的真相只會一直複製所有的刻板印象建商=賤商;政府=鴨霸;釘子戶=弱勢英雄而其他想要都更戶=沒有聲音的人
估價師根本就亂估一通,沒有誠信可言,就像建商的打手一樣。幾年前我家在台中中友百貨正對面因921拆掉的大樓中有幾戶房子,有建商主動要幫我們辦都更,請了估價師來估我們剩餘土地的價值,保守行情約85萬的土地,竟然估出一坪45萬,很扯,但更扯的是房子蓋好後賣房子的行銷費還要我們幫他出。這年頭最惡劣的無非是建商、官員和法官,不過排名應該反過來,因為該維護法律公正和公平行政的人歪溝更可惡,這樣老百姓身家財產有什麼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