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說都市更新條例的多數決違憲時,看看平均地權條例的市地重劃吧!

我們的平均地權條例也該修一修?
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及所有土地面積半數以上就可以申請市地重劃
若你家的祖產被重劃又該如何?

平均地權條例

(自辦市地重劃)
第 57 條

適當地區內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
有土地總面積半數者之同意,得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後優
先實施市地重劃。

第 58 條

為促進土地利用,擴大辦理市地重劃,得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重劃
會辦理之。其獎勵事項如左:
一、給予低利之重劃貸款。
二、免收或減收地籍整理規費及換發權利書狀費用。
三、優先興建重劃區及其相關地區之公共設施。
四、免徵或減徵地價稅與田賦。
五、其他有助於市地重劃之推行事項。
前項重劃會組織、職權、重劃業務、獎勵措施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
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時,應由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而其
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區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以上者之同意
,並經主管機
關核准後實施之。


sapphire wrote:
我們的平均地權條例也...(恕刪)


所有事情包含法律
哪依1個不是多數決??
多數決本來就是解決問題的途徑方式之1

所有的表決或選舉
哪1個不是..

說多數決是多數暴力的人
我真不懂這種思維...


sapphire wrote:
我們的平均地權條例也...(恕刪)

sapphire wrote:
我們的平均地權條例也...(恕刪)
mikescofield wrote:
所有事情包含法律哪依...(恕刪)


只是是違憲的法侓條文就是無效的法侓,請回家多多唸書吧
現在就等大法官怎麼說,等大法官說了,請業方代表再出來發言吧!

mikescofield wrote:
所有事情包含法律
哪依1個不是多數決??
多數決本來就是解決問題的途徑方式之1

所有的表決或選舉
哪1個不是..

說多數決是多數暴力的人
我真不懂這種思維...


要看事情
並不是所有事情都適用多數決

那2男就可以決定可不可能性侵1女了不是???

你要說大眾一起表決的話
那麼我們現在看到文林苑的案子
支持王家的,比同意都更戶及建商的還多...

bis0815 wrote:
你要說大眾一起表決的話
那麼我們現在看到文林苑的案子
支持王家的,比同意都更戶及建商的還多...


你確定....??

又是一個完全沒做過實際調查,
自己用感覺來下定論的~


bis0815 wrote:
要看事情
並不是所有事情都適用多數決
那2男就可以決定可不可能性侵1女了不是???



嚴格來說,是否可以性侵確實是多數決唷,
但並不是你想的這麼單純什麼2男1女的,沒這麼淺

而是:
1.人民選出立委
2.立委立法+投票通過

不論是1 or 2都是多數決之下的結果,
因此如果真的會透過1+2導致出性侵合法的法律,
那麼就達成了在多數決的情況了.

然而,拜託大家用點腦子,
這種事情短期內甚至非常長期內都不可能發生...
何況真的搞出這種法律還可以倒閣+罷免,在野黨肯定很開心~
不要舉這種爛例子了....

民主國家就是多數決,只是運作方式問題,鄉民都想的太簡單了.
不喜歡多數決可以呀,那就是獨裁,當皇帝的說了算,(或是像老共那樣)
最近老是在反對多數決的,你們真的比較喜歡獨裁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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