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都更後貸款問題想請問大家,目前老房子準備被都更,但貸款還有1000w左右,都更後的條件可以換到兩間小房(20+30坪),但我們不會住在這空間太小,想說賣掉一間20坪(應該可以有個1800w),出租30坪那間,想請問會建議哪種方式,因為一直搞不太懂哪種方式好1.賣掉一間償還之前的貸款,把剩下的錢去買別間付頭期款再部分貸款(1個房貸)2.拿賣掉1800w的錢直接去買另一間付頭期並貸款手頭上可能還有一些現金(2個房貸)現在打房政策不知道會影響多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