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胖胖 wrote:只有掛上"新市鎮"才...(恕刪) 謝謝 ! 那我了解 !!那這樣的話 , 那些 " 特區 " 只是名字稱謂 , 無 " 特區 " 之實 .反而是中央直屬/管轄的 " 新市鎮 " 才有各種 " 金錢/稅賦 " 上的優惠 .感覺上這樣比較 " 實際 " ,對小老百姓來說 , 畢竟也省一點錢 , 在這不景氣的年代 ,的確需要多方做功課 .
臺北大學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計畫簡介基於台北縣人口已逾三百萬人,佔全省五分之一,而大學僅私立兩所,對人才培養及提昇居民之精神層次乃一大阻礙。為培養人才及提昇臺北縣整體學術研究風氣,故選定本縣三峽鎮及樹林市作為大學校地,並為促進大學健全之發展,及提供附近居民良好之生活水準,故將該大學用地及附近地區一併規劃為「台北縣台北大學特定區」,而優先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於86年4月3日公告區段徵收。*******************************************************************************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日期:101.03.01發文字號 :北府工規字第1011308012號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興辦本市三峽區「台北大學特定區聯外道路新闢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時間:101年3月14日(星期三)早上10時30分三、地點:三峽區公所4樓大禮堂四、本工程係因應三峽台北大學特定區近年來迅速發展,實有闢建聯外道路之需求,爰規劃自三峽三樹路大學路口新闢道路銜接介壽路二段。本道路可作為台北大學特定區往返土城、板橋之聯外替代道路,並分擔省道台3線及縣道110線之車流;另因本道路與三鶯線共線,開闢完成將有助於後續與捷運三鶯線計畫之推動。五、本次公聽會目的係敘明本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法性、及其它用地相關資訊。六、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市長 朱立倫
mic0000kimo wrote:謝謝 !! 大致了解...(恕刪) "台北大學特定區" 一樣被簡稱了話說此樓以前有任何人用北大特區拉低新板特區的價值/價格??! 某網友解讀文章和現象的能力真是讓人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