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tt wrote:我是住在台鳳天壐B棟...(恕刪) 你好~話說回來小弟也住永和24年了(退伍後搬到中和8年)也是有收過水悅的簡訊(真是佩服建設公司的本事,我戶籍不在台灣這樣也知道我住中永和?)可是啊,樺福啊樺福你再本不管再怎樣的高明,知道我住中永和,怎麼會不知道我領的也是你們張網維的薪水呢???
兩個月前去看過中正橋頭水悅......, 當時對於單價實在是驚訝..中永和大多是供給台北市上班族就近落腳的好地方, 說要能夠有豪宅 能賣豪宅價, 似乎比較不容易.以中永和目前的街景與動線規劃及空氣品質, 要花40萬以上買下去, 還須要一股勇氣.這建案週邊多是彎屈狹窄巷弄構成的區域(中永和的先天限制). 這邊目前也看不到大規模的都更的計劃.不過附件永平路附近的大陳義胞區聽說有更新計劃.中正橋兩端(重慶南路/永和路)的質感, 目前還真是稍微不整齊點. 不過以生活機能來說, 吃喝在中永和真的是到處有, 這點有加分很多......
大家好~其實看到大家的發言,感觸良多。每個人在自己心中都希望有一個完美無缺的家,現代人們的心中不管對品質的要求、安全的疑慮、生活的機能;抑或者是交通的便利、景觀的好壞、價格的考量...等都非常的注重,在此討論的每個人,一定也是希望讓多一點人知道此建案的優缺點,提供更多的資訊給對水悅有興趣的人,我是一家室內設計公司,服務的項目也許是讓我們的專業帶給需要裝潢設計的屋主們打造一個更完美的家園,但更希望每位不管是剛買新屋或是正在考慮的人,都能對自己的選擇給予最大的信心,如何用耐心與細心跟屋主討論,以專業的知識與豐富的經驗將問題一一解決,是我們的目標與責任,在裝潢設計的部份我們會盡最大的全力與屋主一同完成。謝謝大家~拾雅客空間設計www.syksd.tw
尋找樺※水悅(「台※天璽」、「藍帶賞」)其他受害住戶尋找樺※水悅(「台※天璽」、「藍帶賞」)其他受害住戶各位好,借個版面來尋找其他受害住戶。我朋友於民國88年時與台※簽定「房屋土地買賣預定契約書」,那時候這個建案已開工,案名由「台※天璽」變為「藍※賞」,我朋友買了二戶,付了訂金、簽約金合計將近160萬元,結果好景不常,88年中這個案子就停工了,那時候應該是蓋到地上一樓。期間我朋友發了數十次存證信函給台※,請他們公司退款另加計損害賠償,結果台※回覆就是千篇一律的統一說辭:「停工係屬不可抗力造成,該公司亦積極協調復工」,結果隔壁那棟已經蓋好了,而我們這邊卻仍遙遙無期。後來我朋友已經不需要這個房子了,民國97年我朋友終於在訂屋的十年後退場,而我因為有一些朋友在建築業界,稍微知道「樺※」、「銘※」的關連性,所以毅然決然接下了合約,也因此由我承擔目前匪夷所思的後果。民國98年底,這時有一家公司「智※」,由「智※」與我於98年底簽定新版「預定買賣契約書」,在合約前言有這樣的敘述:『原※※※(我朋友)與台※簽定台※天璽預定買賣契約在案,因「台※」將開發權益轉讓「銘※」之同時,「智※」自「銘※」買受取得本權益,原「台※天璽」案名現為「銘※」投資興建並命名為「水悅」,而我也自※※※(我朋友)取得本買賣權益。買方同意與台※無條件解除契約(此視為買方放棄向台※請求退款及損害賠償之權利),由買賣雙方(我和智※)簽定本契約。』依照預定買賣契約書約定,我自民國99年1月起按月繳交期款給智※,1-10 月間累計繳款400多萬元,11月應繳最後一期期款,但智※卻遲遲沒有寄發繳款單,詢問智※僅推託銘※交屋時間未定,待確定可交屋日期,再寄發繳款通知;期間我也寄了存證信函給「銘※」「中※建經」「智※」,但「智※」完全不鳥我沒有回覆,「銘※」「中※建經」回信說,跟他們無關,等到12月3日智※寄了掛號給我,我還樂觀的以為要交屋了,結果打開信封一看,真是快昏倒了,該函內容寫道:『銘※目前極有可能不願辦理您所購買房地產權移轉,對該公司此種公然違約之舉,本公司(智※)除將儘速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並不排除向銘※提出民刑事訴訟,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在此邀您一起加入向消保官申訴之行列。』後來我又寄一次存證信函給「銘※」「中※建經」「智※」,「銘※」這次沒回覆,而最主要關係人「智※」仍然不鳥我。總結:一、 尋找86-88年間與台※訂屋,後來又與智※換約,與我一樣的的受害者。二、 我們這些受害者應該集合起來,共同向這些惡劣建商求償。三、 共同委任律師,除民事訴訟外,建議向這些公司提請「共同詐欺」之訴。我的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有共同狀況的受害者,請儘速來信通知
尋找樺※水悅(「台※天璽」、「藍帶賞」)其他受害住戶各位好,借個版面來尋找其他受害住戶。我朋友於民國88年時與台※簽定「房屋土地買賣預定契約書」,那時候這個建案已開工,案名由「台※天璽」變為「藍※賞」,我朋友買了二戶,付了訂金、簽約金合計將近160萬元,結果好景不常,88年中這個案子就停工了,那時候應該是蓋到地上一樓。期間我朋友發了數十次存證信函給台※,請他們公司退款另加計損害賠償,結果台※回覆就是千篇一律的統一說辭:「停工係屬不可抗力造成,該公司亦積極協調復工」,結果隔壁那棟已經蓋好了,而我們這邊卻仍遙遙無期。後來我朋友已經不需要這個房子了,民國97年我朋友終於在訂屋的十年後退場,而我因為有一些朋友在建築業界,稍微知道「樺※」、「銘※」的關連性,所以毅然決然接下了合約,也因此由我承擔目前匪夷所思的後果。民國98年底,這時有一家公司「智※」,由「智※」與我於98年底簽定新版「預定買賣契約書」,在合約前言有這樣的敘述:『原※※※(我朋友)與台※簽定台※天璽預定買賣契約在案,因「台※」將開發權益轉讓「銘※」之同時,「智※」自「銘※」買受取得本權益,原「台※天璽」案名現為「銘※」投資興建並命名為「水悅」,而我也自※※※(我朋友)取得本買賣權益。買方同意與台※無條件解除契約(此視為買方放棄向台※請求退款及損害賠償之權利),由買賣雙方(我和智※)簽定本契約。』依照預定買賣契約書約定,我自民國99年1月起按月繳交期款給智※,1-10 月間累計繳款400多萬元,11月應繳最後一期期款,但智※卻遲遲沒有寄發繳款單,詢問智※僅推託銘※交屋時間未定,待確定可交屋日期,再寄發繳款通知;期間我也寄了存證信函給「銘※」「中※建經」「智※」,但「智※」完全不鳥我沒有回覆,「銘※」「中※建經」回信說,跟他們無關,等到12月3日智※寄了掛號給我,我還樂觀的以為要交屋了,結果打開信封一看,真是快昏倒了,該函內容寫道:『銘※目前極有可能不願辦理您所購買房地產權移轉,對該公司此種公然違約之舉,本公司(智※)除將儘速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並不排除向銘※提出民刑事訴訟,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在此邀您一起加入向消保官申訴之行列。』後來我又寄一次存證信函給「銘※」「中※建經」「智※」,「銘※」這次沒回覆,而最主要關係人「智※」仍然不鳥我。總結:一、 尋找86-88年間與台※訂屋,後來又與智※換約,與我一樣的的受害者。二、 我們這些受害者應該集合起來,共同向這些惡劣建商求償。三、 共同委任律師,除民事訴訟外,建議向這些公司提請「共同詐欺」之訴。我的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有共同狀況的受害者,請儘速來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