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nantha wrote:
如果分享心得和訊息就(恕刪)
如你所說,網路是大家可以抒發意見的地方,
我同意買賣需要雙方合意才能促成,也明白建商需要將本求利,
只是銷售哄抬價格手法讓人不能苟同,我也不認為同天同間房應該有兩個價格(後者報價還推翻前者),且隔天預計下訂時,在付訂前當場加價$5,000,是正確的銷售手法。(因為這不叫銷售手法...且現場業務居然不知道當天統一加價...)。
您是否為建商的人對我而言也不重要,
我也不認為攻訐別人小家子氣或是不成熟,在評論上是正確的說法,
個人只是平心而論,並陳述此案賞屋的心得,畢竟我看過這麼多案子,第一次遇到這種加價方式,也謝謝你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