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z.man wrote:
咦 逍遙過路客 ...(恕刪)
雖然離得不算非常遠,
但你說樓下有點誇張!
你拍的這張,畫面左邊是建材行,右邊是租來停放廣告發財車的,
都不是回收場!
為何不併入?
因為當時如果併入這塊地,
要變更地目等於開發會再往後拖兩年。
逍遙過路客 wrote:
有人願意舉證我是代銷或是遠雄公司的部門人士嗎?如果我不是.這位仁兄願不願意給各道歉?(笑.(恕刪)
逍遙過路客 wrote:
有人願意舉證我是代銷或是遠雄公司的部門人士嗎?如果我不是.這位仁兄願不願意給各道歉?(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