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已實行物權法現在對個人財產的保障已有進步我所了解的除了有1:1.2到1:1.3目前也有考慮將表決門檻從5%提高到10%等等的討論都更議題全世界都有但我在大陸看到的似乎是跟國內相反的情況舊改的速度和規模都遠超台灣確實也不少人因此發了財每個人也都有機會去做這樣的投資但不知為何台灣就是這麼多人有意見政府也沒有好的辦法至少應該也能從其他國家的制度來參考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