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社宅承租資格放寬 未成年結婚、4職等以下警消可申請

2019-05-29 17:16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修正社會住宅承租辦法,放寬申請門檻,納入未成年已結婚有行為能力者、結束安置的弱勢身分及4職等以下警消人員,草案今天市政會議通過,最快7月招租的三峽國光段社會住宅、共241戶即可適用。

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長袁淑真說,過去社會住宅承租資格限定20歲以上國民才能申請,這次修法放寬年齡限制,未滿20歲但已結婚者也可申請。此外,原本被安置在機構的弱勢身分者,如果安置期滿,可不受年齡限制申請承租社宅。
袁淑真指出,依據內政部2018年4月函釋,為加強照顧警消同仁的居住需求,建議社會住宅優先提供一定比例給警消人員居住,市府配合中央政策,提供4職等以下的基層警消人員申請社宅,不受所得限制。

此外,配合市府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都市更新等政策,並協助重大災害災民安置,經市府專案核准,可將社會住宅作為中繼住宅出租。
https://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805909
---------------------------------
承租社會住宅需求很大,應該是加速規劃與興建
人口負成長 wrote:
2019-05-29...(恕刪)

快7月了,國光社會住宅應該是快開始申請了,有意想租的請注意
多蓋一點這種東西比較實際,不然無殼蝸牛整天喊一折怎麼辦~
東don wrote:
多蓋一點這種東西比較...(恕刪)

也不能蓋太多,否則我要吃什麼

人口負成長 wrote:
也不能蓋太多,否則...(恕刪)



你這樣說等等會被無殼蝸牛罵套套唷
東don wrote:
你這樣說等等會被無殼...(恕刪)

私心來看問題,我不希望因炒房引起社會問題,當然也不希望社會住宅多到連一線的房子都租不出去
我還得吃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