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崁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麗寶W1

非常抱歉造成這段嘴砲文, 浪費了一些論壇資源, 但既然是開放社群, 言論都有被檢視的義務, 故請諸位版友客觀審視這段過程, 期盼能引以為戒, 莫再做無謂論戰.

雙方原文轉貼說明如下 :

1.麗寶的招牌本來就比中悅還大還亮==>"麗寶"在"豪宅界"招牌比較響亮
註 : 這樣無中生有硬是附加算不算加料栽贓?

2.???==>就算不看"豪宅界",麗寶也絕對不會是桃園建設公司裏的"高級品牌".您的認知真的很特別
我自始就不曾說過也沒有認知 麗寶是桃園建設公司裏的"高級品牌", 僅只說了因為麗寶的招牌比中悅還大還亮, 所以敢開高價並不意外
註 : 這樣憑空認定別人的想法算不算強冠別人的認知?

3.誰說東西賣得貴就一定是最好, 精品只要掛上 LV. CHANEL 等響亮名牌, 他就敢開出高價來賣
==>麗寶Vs豪宅,比較像是味全Vs魚子醬~ 您拿LV & CHANEL當比方
==>拿了LV & CHANEL來做隱喻,卻又說你從沒有說麗寶是"高級品牌"?
原意是單純說明只要是響亮名牌就敢開高價, 作為 “麗寶的招牌本來就比中悅還大還亮, 所以敢開比中悅還高的價毫無意外” 之解釋, 這很明顯是兩者品牌響亮度與開價的比較, 既不是他說的那種比方, 更沒有隱喻用意.
註 : 這種聯想力在法律上叫做擴張解釋.

4.中悅惡劣地技術違規鑽營謀利==>你就要列舉出中悅違法營利的事實證據
還好他後來已改口說 "技術違規鑚營謀利"本來就是企業營利的本質~每一家企業都會試圖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只要沒有違法,我們即便不爽,實在也沒輒.
註 : 這樣就對啦, 我就是不爽但沒輒, 所以才說他技術違規鑽營謀利, 而不是說他違法營利啊.
jong_tony wrote:
非常抱歉造成這段嘴砲...(恕刪)


呵呵~好的,我也會引以為戒.

jong_tony wrote:
非常抱歉造成這段嘴砲...(恕刪)


小弟回應一下 第1,4點

1. 可以用強龍壓不過地頭蛇來形容 麗寶與中悅的關係
麗寶的規模確實比中悅大很多
但是在桃園建築界知名度 中悅也確實在TOP 3


4. 藝文特區原本就是商業區 若要蓋住宅則需要有一定比例的商業空間
(最明顯的例子請參考海華特區或南崁曼哈頓大樓)
但中悅一期用"一棟商辦" 換取商業空間比例的方式蓋"2棟純住宅"
犧牲掉低樓層商業店面的純住宅房價才會高
至於那一棟商辦對藝文特區發展的幫助 各位自己想想吧

這些都是 技術違規 的態樣, 無良的建商雖可用此伎倆鑽營謀利, 但關鍵還是必須要有怠職的政府官員合作, 方有可能成事.

這跟工業用地被拿來蓋住宅的道理一樣, 我老早在友壇與本論壇就清楚論述過, 但在友壇被某位版主 (中悅護衛隊) 認為偏頗而藉端屏蔽, 並恐嚇要禁言.停權, 我笑笑後就再也沒有去該壇發言.

建商當然想蓋住宅賣單純且賺得多, 但若沒有怠職官員的積極配合, 根本就無法得逞, 那些怠職的地方官員總是拿法規不周延有漏洞可鑽當藉口, 想把責任推掉; 但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老早就釋義過, 法規本身沒有問題, 關鍵在於地方官員執行上不做為, 其實只要地方官員有克盡職責, 那些建商鑽營謀利的伎倆在審圖這一關就根本不可能過了, 舉最明顯的例子來說, 廚房.衛浴空間的配置上, 工業.商業設施的要求規範是分區集中設置, 與一般住宅必須分散到每個小單位迥然不同, 這從建商送審的圖面設計一眼即可看出, 但常年來地方官員卻都明知故放, 如此官商交相賊, 責任推給法規不周全, 犧牲掉地方發展的公益, 滿足了哪些人的私利也就不難想像了.
這論點我倒是非常支持!我認識一位建築師,我知道台灣的建築執照有太多"彈性"!官員為了給建商"方便",總是會借用一些有利建商的條文來使建商在"合法"的情況下增加獲利!說官員們每個都清清白白,我實在也不大相信,所以我覺得重點是政府的監督機制要發揮作用!否則去怪罪建商實在是緣木求魚.

別的不說,時下陽台外推就是一例.當初我的首購屋"XX建設"在申請使用執照前,在客廳裡用"木板"釘了一個臨時陽台,然後建管處來查核完,發給使用執照後就拆了,官員的睜眼瞎真是讓人拍案叫絕!我知道時下許多建案大都是如此,雖然看得出明顯不合法,但是政府毫無作為.另外透天建商為了省下挖地下室的錢,而架高中庭,也是一例.

反而現住的"XX建設"老老實實的該留陽台就留陽台,樑柱不該鑽孔跑冰水管,就不鑚孔,確保建築強度.
沒錯, 我說的部分是建照, 您說的部分是使照, 政府機關本來就掌握審核發照的充分權力, 現實面卻如您所說的完全睜眼瞎, 我當初主張此一論述, 認為政府官員應負絕大責任, 在友壇竟被圍剿, 那裡的主導者言論始終是說法規問題, 建商合法營利.官員也莫可奈何.

使用執照核發之後變更二次施工, 在一般不告不理的氛圍下, 主管官員尚可推托卸責, 但送審圖面設計用常識即可判斷的明顯違規卻仍閉著眼睛核發建築執照, 只要逆向稽核, 主管官員疏失責任根本就無處可逃, 何以他們仍能常年安享國家俸祿. 穩坐太平官位, 顯然這已是整個結構面出了問題.
如果中悅那一棟商辦是規劃開放式空間的複合商場
並且有稍稍用點心招商
我想反彈聲浪也不會那麼大

現在就看他二期的低樓層要如何招商了

我相信要是有什麼大咖要進駐開店
建商一定不會放過這個好機會用力宣傳

但現在看到的都是0

hans7192 wrote:
如果中悅那一棟商辦是...(恕刪)


知名鐘錶店算不算大咖
手錶,攝影,車車,運動,都是我最愛

OTTO4025 wrote:
知名鐘錶店算不算大咖...(恕刪)

知名小火鍋店在這區都算大咖了
鐘錶店肯定算特大咖啦
低樓層店舖. 商辦樓與商業設施還有很大差距, 只能經營有限的靜態. 流動人口數少的業類, 無法經營大型百貨商場. 娛樂場. 影城等商圈的核心業態, 商業建築的結構. 樓層挑高. 樑柱. 開放式動線規劃. 手扶(升降)梯設備等等, 皆與前者規範完全不同, 僅僅靠那些餐飲. 文具鐘錶店. 辦公室, 那只能維持一般簡易消費, 根本不可能成就一個商圈, 連想在中正區唱個歌都找不到錢櫃.好樂迪了, 那還像是個商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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